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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狱血Book堂

第九章韦奇伍德  

人事经理大概是离上帝最近的职位。这话听起来像吹牛,其实就是在吹牛。不过我多少还有点操守,跟电视上做广告的那些家伙不同,咱吹的都是有根据的牛。说"离上帝最近",是因为我在招聘会上刚刚遇见了耶稣本人。不要瞪眼,我说的不是那个拿撒勒的木匠,而是一个血统精纯的中国人,姓陈,祖上造过蒙古人的反。21世纪的中国人都以不讲母语为傲,所以耶稣o陈张嘴就是一口绊倒牛的德州英语,这个德州不是出扒手的那个,而是出扒鸡的那个。"Iamaexcellent啊这个,啊这个,counter。"他居然只长了一个鼻子。除了主业拯救人类,这位耶稣还兼营坏帐审计,做过十万大case,连福特和洛克菲勒都要仰他鼻息。刚把他轰走,一个叫"摩丝王"的满身大汗地挤了进来,没等我开口就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自己来,我没听清,问他:"你说你叫什么?"  
第25节:曾经深情,我还能给谁?  
"您问的是英文名吧,Moses,Moses王。"  

"什么?"  

"Moses,摩西啊,就是带领以色列人出走埃及的那个。"  

我恍然大悟,叫摩西,"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吧。"  

摩西摇了摇手里的钢笔,似乎在他英雄盖世的年代,那就是他屠杀埃及牲口的权杖。21世纪的摩西早就失去了分开红海的法力,毕业六个月没找到工作,现在衣食俱无着落,连皮鞋都开口了。我听了叹息,他神神秘秘地靠过来,把一张小纸条拿给我看,上面写着:"谁帮我解决了工作,我就把第一个月的工资给他,或者是2000元现金。"我正在诧异,他鞠了个躬,眼含泪花大声发誓:"反悔的不是人!"  

这是什么世道啊,把神仙都逼成这个样子,我望着他的背影心酸地想,为什么我就不能给他个机会?2000元呐。就算他刚刚毕业,就算他卑鄙下流,可他毕竟是个先知啊。  

借用利奥十世骂路德的说法,只有冥顽不灵的野猪不信上帝。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只有冥顽不灵的上帝不疼野猪。其实当野猪是个挺不错的选择,有肉吃,有皮裤穿,一年还有那么一季可以撒散欢儿,比和尚强多了。公司有个财务大姐是基督徒,见人就劝人信教,"来吧,相信主,让我们成为兄弟姐妹。"像个传销骗子。按她的说法,这耶稣倒是个好人,会变戏法,心眼儿也实在,只是脑袋不大灵光,"他啊,他为了救你,宁愿自己被钉死。"我又没求他。在我看来,耶稣实在算不上是好老板,不发工资,也不提供宿舍,只会派他的仆人找你要钱。我有个粗俗的比喻,认为信仰这东西就像割包皮,不割也那么过,割了不见得有多少好处,还可能引起尿道感染。所以我宁可当一头冥顽不灵的野猪,拒绝被割,天天吃肉撒欢儿,穿皮裤流口水,至于上帝,嘿嘿,去他的吧,这年头,谁给我钱谁就是我的上帝,万物非主,拜就拜有钱的主。  


那个人很久没联系了。不知为什么,跟他交往,我总感觉自己像个孕妇,又敏感又多疑,随时战战兢兢的,动作大了怕流产,动作小了吧,又怕运动量不够将来难产,真是愁死个人。说实话,我自己也知道这胎不是什么好胎,打掉才是正经。但是你看,我一把年纪了,既不会数理化,又没有当官的优秀爸爸,怀也就怀这一次了,打掉实在是心有不甘。  

一生中最后的鬼胎。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我过生日那天他来得很晚,送了我一套重重包裹的瓷器,按字母拼,大概是叫什么"韦奇伍德",不知道值多少钱,不过上等人出手,总不会是凡物吧,我一直舍不得用,高置之,深藏之,日日仰望之,每月拿出来擦洗一遍之,跟洗孩子差不多,我女朋友为此很是吃醋,说我对那些杯子盘子比对她都深情,"我说的可是--深情!"深情有什么坏处呢,我顶着那个盘子转了一圈,心想:在这光辉灿烂的21世纪,曾经深情,我还能给谁?
第26节:你装什么蒜啊?你到底…  
那天他好像一直不大高兴,让他喝酒他不喝,让他吃饭他也不吃,搞得我都以为菜里下了毒。闲扯了一会儿,无意中说起我们的房子,我就对他连连叫苦,说你看,就为了这么个东西,负债几十万,又没这个又没那个,还隔三差五地停那个。说完眼巴巴地望着他,心想他会不会突然豪情大作,一下送我套别墅什么的。等了半天他也只是淡淡的,说一个家嘛,只要干净、明亮、有人气就足够了,要那么多,你用得完么?说得我半身冰冷,连喝了两大杯啤酒,想单相思果然是靠不住的,你不能指望一头牛会光着屁股在天上飞,还拿24K金箭射那些犯了花痴的家伙。这时电话响了两声,我假装没听见,继续在那儿唠叨:"你说气人不气人?上个月……"我女朋友推推我:"电话!"我这才放下手里的筷子,拖拖拉拉地走过去。  

我同学:"你让我这时候给你打电话,到底什么事?"  

我:"是你啊,最近怎么样?"  

我同学:"你这孙子,我们下午不刚刚见过面吗?"  

我面色大变:"真的?不会吧?"  

我同学:"什么不会?你装什么蒜啊?你到底……"  

我急声发问:"那现在怎么样?送医院没有?医生怎么说?"  

我同学:"喂?喂?也没串线啊,你到底怎么了?"  

我面有难色:"十万?我也没那么多啊,我现在……"  

"喂,你不是疯了吧?"  

我叹息:"那怎么办?要不然我先把手头这两万拿给你?唉,遇上这种事……"  

我同学彻底被我搞糊涂了:"什么两万?你要给我两万?这也不你的风格啊,你一向是……"  

我:"对,你说得对,我现在确实挺困难的,这两万还是我爸的扶恤金,但怎么说你也是我的朋友,现在你妈有了病……"  

"你他妈才有病!"  

电话挂断了,一串嘟嘟的响声,我面色沉重,语声低缓而伤感:"我明白,我明白,你知道,前些天我爸去世了,我当时的心情就跟你现在一样,真的。是是是,我什么都明白,我有个特别好的朋友前两天刚对我说过,浮生悲欢皆是梦,人间难辞父母恩,我明白,真的,我也有父母,唉(停顿),没关系,我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么多,两万块你先拿去用,能治好……,如果不够……,唉,反正钱财是身外之物,对不对?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做朋友的这时候不伸手,还他妈算什么朋友?"说到这里再停顿一下,"我?我你就不用担心了,坚持一下就能过去,倒是你妈的病……,唉!"  

他一直静静地坐着,时而扫我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打完电话,慢腾腾地走回去,低头沉思不语。我女朋友问我:"什么事?是不是你同学又找你借钱?"
第27节:你问问自己都做了什么  
我点点头刚要说话,他扶着椅子站了起来,说天不早了,我先回去了,你们慢慢吃吧。  

这才刚到中场!我急了,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语无伦次地表白着:"再坐一会儿,大哥,再坐一会儿!你看你,什么都没吃,这鸡,这鱼,对不对?你看,我过生日,我……"  

"不了。"他轻轻但坚决地挣开,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我亦步亦趋地跟着,快到楼梯口了,他问我:"你今年多大?"我说27。他仰面向天,不知道念叨了句什么,然后回过头来,说还是给你妈打个电话吧,"你今天过生日,谁都不应该想,只应该想她。"  

我一下子呆在了哪里,感觉脸上火辣辣地烫。  


我一直怀疑他就是那个弟弟。第一,他很有钱;第二,他很神经。你看,不管坐在什么地方,他总是一副做梦的表情,两眼直勾勾的,身体硬梆梆的,手里总要揉搓点什么东西,烟也好,纸也好,牙签也好,不弄得粉碎他就不会停手。上次在茶馆里喝茶,服务员不小心摔了一个茶壶,他像中枪一样一跃而起,浑身发抖,全场的人都盯着他看。当时我就想,你当初为了钱杀了自己的大哥,现在也遭报应了吧?说实话,我真希望他能当场昏过去,那样我就有机会表现了,把他背到医院,彻夜不眠、衣不解带地照顾他,把两眼熬得红红的,小腰熬得细细的,他总得有点表示吧?或者偷偷拿走他的支票簿,大笔一挥,填上无数个零;再或者,我为什么要送他去医院呢?找个隐蔽的地方,拿条绳子,拿把刀,然后……  

他挺弱的,看上去没什么战斗力,如果……  


礼拜五公司开大会,老板站在前面给我们训话。要说我这老板可真是个人物,年纪不大钱不少,不光有局长爸爸书记妈,连胃都长得与众不同,又圆又鼓,还老腆着,好像只适合装海参鲍鱼,绝不兼容窝头咸菜。鲍鱼老板几年前在国外留过洋,是名正言顺的海归,学问大得无边无际,一张嘴就能闻到萨特的牙床味儿,有两个口头禅,分别是"他人即自己"和"心有他人":  

"他人即自己!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  

"他人即自己!我强调的是服务意识!服务意识!服务意识!"  

"要心有他人!你抱怨工资太低、工作太累的时候,有没有问问自己都做了什么?你为公司创造了多少效益?"  

"要心有他人!我们的事业靠的是奉献精神,不是斤斤计较!"  

一个大写的人,我崇拜地想,多么犀利啊,他心里装着全人类,却唯独没有他自己。这时老板已经到了高潮,唾沫纷飞,哲学纷飞,"他人即自己"和"心有他人"纷飞,看这意思,我们可敬的老板马上就要羽化登仙,飞得满地都是,"老板即他人!即任何人!"而他那颗心啊,即使装不下千军万马,至少也可以凑几桌麻将。我嘿嘿地笑起来,这时旁边的保安扯扯我,小声地说:"经理,经理……"
第28节:现在就要失去自己的名字  
什么事?  

他红着脸笑,说你能不能借我五百块钱?我家里最近……"  

我心里一动,扭过头看着他。这保安又黑又粗,一脸凶相,还是个退伍军人,据说会不少武艺,三五个坏蛋近不了身,在人种萎靡的21世纪,可算是难得的人才,虽说不借钱是这城市的原则,但鸡鸣狗盗终有用,对这种稀缺人才,我要不要网开一面?  

眼前一下子亮起来,我掏出钱包,在桌子下嚓嚓地数出一千块,那保安眼都直了,又点头又哈腰,谢了我一万多次,我心里有个东西忽然当当地响起来,心想老板果然英明,说得多好啊:  

"要心有他人!有付出才有回报!"  


韦奇伍德:Wedgwood,又译作维支伍德,世界上最精致的瓷器,品位的代名词。品牌创使于十八世纪,产品受到全球成功人士及社会名流的推崇,曾为俄国女沙皇叶卡特琳娜二世的专门制作餐具,著名的"罗马波特兰"花瓶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已经成为英国的国宝。1793年英国使团出使中国,韦奇伍德瓷器也是献给乾隆皇帝的礼物之一。  

韦奇伍德骨瓷器皿以动物骨粉为主要原料,耐力惊人,四只咖啡杯就可以托起一辆十五吨重的运土车。售价也极为昂贵,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只韦奇伍德瓷碗售价高达上千元。澳大利亚有位前部长就曾因为买了一套韦奇伍德茶具而受到反对党的激烈抨击,这套茶具售价3154美元,合人民币约26000元,可以买180只电饭煲。  

以瓷器为名的中国人,现在就要失去自己的名字了。  


[ 本帖最后由 JR千泽 于 2007-6-19 2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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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杰尼亚  

"你听没听说过,有两兄弟争家产,弟弟找黑道把哥哥杀了,最后自己也疯了?"  

"杀兄弟有什么了不起,"我的警察同学嘴撇得像海军上将的靴子,"人这种东西,为了钱什么干不出来?老婆的,杀老公的,杀兄弟姐妹的,还有杀父母的呢,去年看内部通讯,有一个畜生简直就是个畜生,你猜他干了什么?"  

畜生见过不少,"简直是畜生的畜生"倒是第一次听说,我问他:"他干了什么?"  

他往海军上将的靴子里灌了一杯啤酒,不停地打着嗝,"这事出在广东,呃,这家人特别有钱,在全国开了几十家珠宝行,呃,家里就一个儿子,所以老是惯着他,惯来惯去,呃呃,就惯出毛病来了。"  

故事大王吃多了就这个德性。我把两个酒杯加满,听他接着往下说,"这畜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刚买的莲花跑车,蹭破点皮儿他就不要了,几万元一身的杰尼亚西装,说丢就丢到垃圾箱里。经常去东南亚渡周末,住的是五星级的总统套房,赌的是贵宾舱,嫖的全是上过电视的女人,几千元的燕窝也就是漱漱口。他自己说的,要是一星期花不到两万美元,就感觉生活没什么意义。一年两年还行,时间长了,他爸也看不惯了,就给他找了份工,护照也收了,也不再大把给他钱了。这畜生挥霍惯了,一下子被管起来,浑身都不自在,就跑去借高利贷。"
第29节:我再也不认你这个败家子  
看看人家,我心酸地想,我长这么大,连燕窝什么味儿都不知道,更别说五星级酒店了。他妈的,我如果能过上这种生活就好了,哪怕只有一天,我也情愿折上十年的寿。  

他又喝了一杯,"不到半年就借了七百多万,还包了一个小明星,第一次见面就送了一套一百多万的房子。人家都知道他爸有钱,也不怕他还不起。后来要算账了,这家伙就开始躲,一个城市就这么大,躲又能躲去哪里?最后被人活活堵在屋里。那些人吓唬他,说十天之内要是不还钱,你就准备收尸吧。这王八蛋吓傻了,只好回去找他爸,他爸气得要死,偷偷替他还了钱,但表面上还在吓他,说我不管,让他们杀了你算了,我再也不认你这个败家子了。"  

然后呢?  

"然后,"他咝咝地倒抽冷气,像一台大功率的春兰空调,"这家伙就动开他爸的脑筋了,趁他妈不在家,把他爸活活勒死,勒死之后怕人发现,就先大卸八块,然后放进一台什么机器里绞得粉碎。"  

"这还没完,他妈几天没见着他爸,急得到处找,还张罗着要报警。这畜生害怕事情露馅,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他妈也一块勒死,也是先大卸八块,然后放进机器里绞得粉碎。"  

高度发达的人类文明,我想,也许21世纪的每一台机器都应该附上这种功能:绞碎自己的父母。  

"预审人员问他:你下手时有没有想过他们是你的父母?他点点头,说他爸当时嗷嗷地叫,一边挣扎一边叫他的名字,眼睛憋得通红,满脸都是泪,让他差点下不了手。"  

"那他怎么……"  

"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起他不给我钱,就觉得他不是我爸。反正还不上钱也是死,要死不如大家一起死!所以他越叫,我就越恨他,下手就越狠,直到眼睁睁地看着他蹬腿。"  

"第二次杀他妈,这王八蛋自己说的,感觉顺手多了。还顺手,还他妈顺手!"我的警察同学气得满脸通红,哐哐地拍着桌子,吓得旁边的几桌纷纷结账走人,这说明警察的正义感有多么恐怖。"说他妈不听话,哭着挣扎,他就不停地扇她耳光,让她闭嘴,打得他妈又哭又叫,一直到死净了还不肯停手。"  

酒喝得有点多,我摇摇晃晃地坐在那里,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她最终也是要死的吧?根据伟大的进化论,我们都是踩着父母的尸体走进21世纪的,要么看着她死,要么亲手把她杀死,这中间有什么分别?  

妈妈。矮小的、寒酸的、暮色苍苍的妈妈,没听说过路易威登和宾利的妈妈,不懂形而上学,不会讲时髦名词,一辈子没酷过的妈妈,偷偷爱你而不会表达的妈妈。其实想通了妈妈也只是个会计科目,你没钱的时候她是资产,有钱的时候她就成了负债。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妈妈不过是我们十个月的房东,所谓恩义,不过就是赊欠的房租。"先时寄宿此婆家",这是一位高僧为他妈写的诗,他说的"家"就是那个腥臭而淫荡的子宫。而现在,如果杀了这婆娘会有很多钱,我会不会也那个畜生一样,活活地把她勒死?
第31节:我可从没这样爱过谁…  
我坐在盛宴的中央,每个盘子都装着一个美丽的女人,我拿起刀叉,把她们一点点切碎,拌上鲍汁、蜂蜜和最名贵的北海蝶鲨鱼子酱,慢慢地吞地肚子。  

美丽的女人在我的胃里咯咯地笑着:"我爱你,我爱你,天荒地老,至死不渝!"  


又该撒尿了。每次想起那些动人的场景,我就忍不住膀胱憋胀。所以可以断定:书上那些英雄人物在堵枪眼、炸碉堡之前,想的肯定也不是使命、责任、人民的养育之恩什么的,而是赶紧找个地方撒尿。我洗了手,对着所罗门牌马桶呆呆地站了半天,想那个人上厕所时被我撞见该多好,他忘了带手纸,我就把自己最柔软的衣服撕碎了给他,等他问我是谁,我就说是雷锋。  

"要心有他人!"  

我是这么做的,老天作证,我可从没这样爱过谁……  


"大哥,好久没联系了,你最近怎么样?"  

他的声音听起来又冷又远:"你是谁?"  

我有点尴尬,报了自己的名,说我是……  

他像梦呓一样把我的名字重复了一遍,还是没想起来:"你是谁?"  

唉,在有钱人心中,穷人都是没有名字的,我赶紧解释:"前些日子我们刚见过面,我过生日的时候你还送了我一套……"  

……  

"你送过我一支笔,开车送过我,请我吃过饭、喝过茶,上次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你哥哥……"  

电话那边轰轰地响了起来,像是公共汽车撞翻了养鸡场,他轻轻地喘息着,像说梦话一样:  

"我跟你打赌,"他说,"我跟你打赌……"  


杰尼亚:ErmenegildoZegna,意大利男装精品,创始于1910年,产品包括西装、毛衣、休闲服和内衣等。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法国前总统密特朗、英国王子查尔斯、好莱坞影星克拉克都曾在公开场合以杰尼亚示人。  

杰尼亚1991年进入中国,现在中国已经成了它的全球第四大市场。该品牌提供量身定制服务,其中的一套西装售价11.6万元,每年仅制作50套。普通衬衫的价格超过265美元,初次购买者一次至少要订制3件。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笔者曾见到一位顾客一次订做了一打衬衫,总价值接近四万元,如果买卷筒卫生纸,可以买40000筒,在四川成都吃火锅,可以一次让2000人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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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阿玛尼  

我表哥下海之前一直瞧不起中国姑娘,认为她们胸围不够大,毛孔不够粗,鼻子也缺乏弧度,说英语还不带伦敦东区口音,与他心中那些优雅性感的白种尤物比起来,未免太也不够档次。这是一个高尚的人,事事追求完美,宁吃精神世界一口,绝不啃现实生活一筐,所以就一直憋着,当了二十多年的和尚,每天孤独地守着他的欧洲壁炉,喝形而上学红酒,吃贵族烤地瓜,一边叹息一边挤脸上分批次成熟的粉刺。所谓"孤愤出诗人",说的就是他,表哥那时候经常写点诗什么的,下面这两句就是他的杰作:
第32节:生活啊真他妈像个筛子  
生活啊  

真他妈像个筛子  

这首诗有八百多行,据说除了荷马史诗就数它最长。在这个巨长无比的筛子里,表哥忧郁得生活都无法自理,说他独自端着这个筛子,看幸福一点点漏光,筛子网像"无数空虚的眼",长满了三氧化二铁,连累得他心里也开始生锈,"结满了丁香一样的忧愁"。忧愁完了就开始抒情,用尽各种人类想不通的比喻,说爱情是"一朵慢悠悠的溃疡玫瑰",未来是"顽童涂抹的柴扉,倏然开合",夹疼了他的香港脚;还有"南中国最后一块酱牛肉",这说的是钱,或者是发财的机会,所以他写完诗就改行炒股,直奔牛肉而去;"巴别塔下/上帝和凯撒/作了一出好戏",这个天知道是什么意思。在诗的尾章,筛子表哥粉墨登场,面朝21世纪大声呼喊:"我看见/这时代最优秀的脑袋也不免毁于疯狂",这倒是大实话,表哥写完后乐不可支,自称是神来之笔,拿着到处炫耀,不小心被美国一个叫金斯堡的坏人抄了去,还拿它混了一个"垮掉派诗人"的头衔,这都是后话。  

生活啊,真他妈像个筛子,到处都漏着风。我认识神秘大款的事,不知道怎么就在公司传开了,开始还算靠谱,说我有个亲哥哥身家上亿,所以我才敢用那么昂贵的笔。慢慢地就成童话了,说我身份显赫,我爸当部长,我妈经常跟香港特首一起喝茶;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我爸就是传说中的饲料大王,全中国的猪都归他管,我如果愿意,伸根小指就能摇动股票指数,"不过他为人低调,你看他……"我当时就想:如果我爸真有这么犀利,不用说部长,就算是个副市长,我非去拍电影不可,要不就天天跑电视上唱歌,猪才低调呢。传到后来,连我自己都有点信以为真,借我钱的保安说那钱要晚点还,我张口就是:"行啊,不就千把块嘛。"同事买房子找我咨询,我想都不想:"八十万?你怎么不买海边别墅呢?只要再加一百多万……"最后连电子商务行业都惊动了,主管副总的小舅子听说了我的事,专门把我请到家里,上好的龙井茶泡上,三字头的软中华点上,开口就说他想拉点风险投资,搞个"贼能烧钱,也贼能赚钱"的门户网站,一年内挤垮新浪,两年内吞并雅虎,五年之内就要干掉比尔盖茨,这牛吹出了科学和哲学的边界,吹得我有点头晕,好容易定住了神,慢条斯里地回答:"项目不错,不错,嗯……,风险投资嘛,还是要慎重,要慎重,嗯……,我帮你想想办法吧。"小舅子激动得满脸冒油,当场就给我封了官,任命我当他那个不存在的公司的不存在的独立董事,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感觉全身的骨头都有点发飘,想我这么大的来头,对吧,一个破董事,呸。  
第33节:猜猜我这一年赚了多少?  
说得这么热闹,真正的原因其实只有一句话,那个人的一句话。那天我陪了他整整一夜,临走的时候他把我叫住:"你说你有个表哥在炒股?"  

我说是啊,炒得还不错呢,据说赚了……  

他打断我:"让他赶紧出清吧,一股都别留。"  

为什么?  

"崩了,"他喃喃地说,像在说股市,也像在说别的什么东西,"崩了,就要崩了……"  


接下来的24小时我把这消息通知了十二个人,三个信了,九个不信,我自己不炒股,不知道真假,没想到三天后,这十二个人不管信的还是不信的,几乎同时问了我一个问题:"晚上有空吗?请你吃饭。"  

我的天,这么多饭我怎么吃得完?  


表哥是那幸存的三分之一,按他的说法,这消息我如果晚告诉他三天,他就要损失六万多,再晚一天,那就是十几万了。要说白种人就是抠门儿,我帮他省了那么多,他也不说拿几万出来谢我,还千方百计地套我的话:"你说现在这股票炒不得了吧?"  

有一种回答是永远不会错的:"这个问题嘛,嗯……,也不能完全这么说,短线,这个这个,机会还是有吧。"这话是我看电视学的,可惜没学到家。  

他把椅子拉近了一点:"那你说我买哪只股好?已经跌这么多了,我逢低吸纳,适度建仓好不好?"  

他还真把我当高人了,所以我也应该拿出点高人的派头来。我皱着眉,眯着眼,盯着他看了足有两分钟,直看得他怀疑自己脸上有虫子,然后才慢悠悠地告诉他:"今年吧,关于投资,还是那句话,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说实话,如果当时坐在对面的是我自己,我肯定也要起来揍这个不说人话的家伙。表哥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眨着眼想了半天,最后点点头,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笑死我了,我自己还没明白呢),来,干杯!  

上次把赶他走,到现在都有点隔阂,不过几杯酒下肚,我们又成了亲亲热热的好兄弟,要不怎么说酒是好东西呢,看看电视上的卖酒广告就会明白:如果没有酒,根本就不会有21世纪的亲戚关系。表哥说:"兄弟,猜猜我这一年赚了多少?"  

多少?  

他伸出一只熊掌,满嘴酒气:"差不多五十万!"  

我跟着他笑,笑完了就觉得不是味儿,想真是气人,别人发财也就罢了,这个破白种人也敢发财,他凭什么?从小到大,我哪样不比他强?论年纪,他只比我大五岁;论学历,他只是三流大学的本科生,比起我们学校来,就像脚后跟之于天灵盖,烂柿子之于圣保罗,提都没法提;论智力,他高考连考三年,我可是当年就中,全省第九,怎么也得算个三甲;而且我来得也比他早。看他那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第34节:你以为我发财全凭运气啊  
提到赚钱表哥就有点忘形,把他新交的女朋友也叫了过来,我还以为是欧洲哪国的公主呢,没想到也是一个吃国产饲料的,而且一点都不讨我喜欢,脸上的粉搽得比鞋底都厚,眼影涂得像被谁揍过,一头屎黄的头发,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看来这有钱人的品位实在是不敢恭维。离老远表哥就开始跟我炫耀,说怎么样,漂亮吧?腿长吧?我就喜欢她那两条腿!我心中暗气,冷冷地回了一句,说对,她满身都是腿!噎得他直打饱嗝。  

大概是刚才谈股票时被我伤了自尊,这时反刍过味来了,加上美腿当前,再加上多喝了几杯,表哥开始跟我摆起了队形,胸膛挺得像头宫廷奶牛:  

"是兄弟我才这么说,啊,你看看你,死守着你那点工资,有什么用?"  

"这世界要靠拼的,youknow?机会从来只留给,啊,有勇气的人,敢尝试的人,你以为我发财(我插话:五十万也算发财?他一愣),当然算发财!你以为我发财全凭运气啊,你错了!我告诉你……"  

"我的勇气是哪来的?来自于我对客观形势的清醒判断!来自于世界观!来自于……,什么叫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什么叫见微知著?我告诉你,我对经济形势是有洞察力的!就说轻纺城吧,我为什么要买这只股?自从东南亚……"  

我听不下去了:"如果这次不是我提醒你呢?你刚刚说过,那可是六,不,十几万呢!"  

"那是我给你面子!我早就觉察出最近的股市动向了,庄家都退出了,交易量一天天萎缩,啊,我专职炒股还会看不出来?有量才有市,无量就无市,youknow?就是你不提醒,我难道还能……,对不对?"  

我服了。在心里暗暗发誓:你等着,如果下次……,哼!  

表哥掏出烟,满身是腿的女友一脸崇拜地给他点上,他吸了一口,又批评起我的服装品位来:"你说你,啊,大大小小也算个白领,穿的是什么呀?"说着揪住我的胸口,烟气全喷到我脸上:"还梦得娇,你以为这是什么法国名牌呀?我告诉你,这就是一国产烂货!嫖客穿的!梦得娇,哼哼,那叫--猛性交!"  

这话真伤人。我强压火气,斜着眼看他往下表演。表哥又喝了一杯,突然伸长脖子,摆出一副挨刀的架势,让我看他衣领上的商标,嘴里一刻也不闲着:"我告诉你什么叫品位!认识这衣服是什么牌子吗?这叫瓦萨吉--范思哲!国际顶级品牌!"接着转过身去,把屁股拍得啪啪作响,"还有这个,认识吗?Ar-ma-ni--这叫阿玛尼!国际顶级品牌!"他女朋友凑趣:"你这裤子多少钱?"他吧嗒着嘴,很不屑的样子,"不贵,才4000多。"说完想要抬腿,突然停了下来,问我:"你的鞋在哪儿买的?什么牌子?"  
第35节:小心你那个女朋友!  
长腿女友捂着嘴哧哧地笑,我脸上挂不住,冷冷地回了一句,说我从来都不追求名牌,我这双鞋才两百多块钱,但穿着特别舒服。他更来劲了,翘起二郎腿,一晃一晃地展览他鞋底的商标,像是有人排队等着吻他的脚,还评价我的鞋是"破鞋",说就你那双破鞋,啊,我这一双顶你几十双,"知道CJ不?查理乔丹,国际顶级品牌!"  

我气得笑,说表哥你的香港脚治好了没有?穿上CJ是不是就不蜕皮了?旁边的人听了都笑。他好像也有点不好意思,脸飞快地红了一下,不过马上又严肃了起来,说不是我浅薄,我是想告诉你,"我是想告诉你,我是想告诉你,我是想告诉你……"  

他卡壳了。在21世纪稀薄的夜色里,我的白人表哥双手环抱,像端着一个虚无的筛子,他神色迷茫,睁着一双无邪的大眼睛问我:"我想说什么来着?"  


他是被我们抬回家的。这世界上有三种人醉拳打得好:一种是哲学家,一种是诗人,还有一种是有五十万的人,现在你看到了,我居然遇上了个"三位一体"。从进家门到我离开,表哥的五官四肢就没休息过,一会儿背诗,一会儿讲辩证法,还向我展览长腿女友的纯绵绣花内裤:"漂亮吧?我给她买的!CK!名牌!"  

他女朋友臊得满脸通红,赶紧抢过来塞进抽屉。表哥搂住我的肩,捣了半天柏拉图和缪斯的浆糊,突然把话题转移到人间,给我打起了预防针:"你女朋友……,小心你那个女朋友!"  

她怎么了?  

"她说……"他歪歪斜斜地靠在我身上,重得像个猪圈,"她说,你们天天吵架,要搬到我这儿来住……"  

"你有钱嘛。"我说,猛地把他推到床上,他哎呀哎呀地叫,我理也不理,站起来就往外走,听见他和女朋友在后面对话:  

"不是挺好的吗,你哭什么?"  

"挺好的,"表哥抽嗒嗒地说,"可明天呢?"  

"明天会更好啊,咱们赚钱……"  

"赚钱,可明天呢?"  

"赚钱,买房子,结婚……"  

"结婚,可明天呢?"  

"结婚!生儿子!(吱吱亲嘴的声音)……"  

"你爱我,可明天呢?"  

"你烦不烦啊?"  

"烦,可明天呢?"  


阿玛尼:Armani,意大利品牌,最优雅的高级服饰,品牌创立于1975年,产品包括成衣、香水、珠宝、手表、化妆品、家居装饰等。自该品牌创立以来,几乎所有的演艺明星都与之有过亲密接触,奥斯卡颁奖晚会、戛纳电影节,随处可见阿玛尼精心设计的套装礼服。2005年该品牌最新推出Privecollection套装系列,定价从20万到70万元不等。其主打品牌乔治欧·阿玛尼一直广受成功人士推崇,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含43%棉、57%混纺材料的T恤衫售价7900元,相当于中国内地一个蓝领工人全年的工资,如果买成铅笔捐助失学儿童,可以买40000支,每年用40支,可以让一个孩子用上1000年。
灵魂,安息吧!流干了高贵的血.剩下的,是Hero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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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聪明女人都会两种本事  
第十二章登喜路  

21世纪的聪明女人都会两种本事,一种是假装正经,一种是假装不正经。为了与她们对抗,聪明的男人也学会了两种本事,一种是冒充有钱人,一种是冒充认识有钱人。这就是21世纪的伦理学。  

下面出场的是本世纪最后一个烈女。大家知道,21世纪什么都盛产,就是不盛产烈女,说她是唯一的一个也不过分,反正"烈女"这玩艺儿已经成为历史了,历史哪有什么准呢。每次听完她的真情告白,我都感觉自己睡的不是人,而是一头灭绝已久的恐龙。独白:亲爱的恐龙,感谢你从遥远的冰河纪来到我的床上,感谢你史前的深情……  

真情告白一般这么开头:"有件事我告不告诉你呢?我最近……"这里要迟疑上两分钟,然后摇摇头,"唉,还是别说了,说出来你肯定要生气。"我当然要问是什么事,这时她就一脸为难,推拒三到五次不等,"别问了,唉,别问了,唉,别问了,唉唉……"如果我真的放弃追问,她就会很忧伤,说我一点都不在乎她,可怜玉壶一片心呐;继续追问她也会很忧伤,先叹气,叹完了气孤傲独坐,幽幽诉说她生活中又出现了一个什么人,这个人肯定是男的,肯定有很多钱,肯定相貌堂堂、风度翩翩、学贯中西、优雅深沉,抠出的鼻屎都像珍珠。这珍珠总来烦她,拍她马屁,献她殷勤,一出手就是鹅蛋大的钻石。目的嘛,不是天长地久,更不是曾经拥有,只求博她一笑。她呢,觉得他虽然不错,是个极品,可是--这里一定要有个"可是"--想起我来又觉得无法割舍,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在一起睡了四年多,怎么算也有十万多恩。这真让人为难。她彷徨、犹豫,天天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决定还是跟我,极品心都碎了,揣着鹅蛋流泪而去,她望着他憔悴的背影,难过得恨不能七窍,哦不,八窍流血而死。在真情告白的最后,她总要表现出一个坚贞不屈的结巴的素质:"我我我……,我为了你……,你你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深信不疑,真的,如果撒谎就罚我下辈子当北大博导。不过有个如此坚贞不屈的爱人压力也挺大的,想想吧,人家连极品都回绝了,而我一个月才赚四千,玉壶一片心呐。她说:"看看你表哥多有出息,白手起家,才短短一年就……,你怎么就不跟他学学呢,去炒股,炒期货,买钱赚房子……"  

"买钱赚房子",多么天才的字眼儿,可我怎么才能做到呢?我一没资本二没特长,更不敢"放人杀火",只有去念咒了。  

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接完那个奇怪的电话,我打车去了"世纪墙"。这是本市最著名的主题公园,共有99座雕塑,每一座的主题都是"21世纪",据说共有三十多位著名的艺术家参与设计,这些艺术家很好认,21世纪有四种男人留长发:发癫的、写诗的、唱摇滚的,还有一种就是艺术家,要不怎么能体现后现代的精髓呢。我走进后现代的公园,在每一座后现代的雕塑前停留,越看脑袋越迷糊。第一座是个老板,至少肚子像个老板,敲上去铿然作响,说明老板都是硬家伙,这个硬家伙拿着大哥大在这儿站了两个世纪,电话一直打个没完,说的当然也是硬道理。这雕塑的名字叫《语言或马,一艘活在21世纪的船》,这名字十分后现代,据说只有两种脑袋能想出来,一种当然是天才,另一种也是天才,只不过脑袋被驴踢了。而在我这种不懂艺术的人看来,它大概只说明了一个事实:21世纪被中国移动收购了,他们靠人民的废话赚钱。第二座雕塑是一群石膏青年,小伙子都穿西装,姑娘一律挺着被游客摸黑的胸部,有一个脸上还贴着一张招聘启事:"本夜总会诚聘公关,月收入3-5万……"毫无疑问,这就是21世纪的理想。我慢慢走过,顺手摸了摸其中的一个胸部,触手荧荧有暖意,大概不久前刚被人摸过,要不怎么说21世纪盛产睾丸素呢,我四处张望着想,转眼就看见了那个人。  
第37节:唱歌的人算术都不大好  
他坐在一堵白色的高墙下,墙上有一排正楷阳文大字:欢迎进入21世纪!一群后现代风格的歌手在几米外声嘶力竭地唱:"如果你爱我,我就离开艾艾艾艾……"  


"我跟你打赌,打赌,"他说,"那个弹吉他的,肯定会摔倒。"  

"不会吧?"我说,"赌什么?"  

"赌十块钱,十块钱。"他掏出一张十元旧钞,小心翼翼地抚平,郑重其事地搁在石凳上,好像那不是十元,而是十万元。这个过程他始终都没正眼看过我,连脸都没转过来。  

那群歌手换了一个调子,唱的还是那首歌:  

如果你爱我  

我就离开  

如果你吻我  

我就弄脏自己  

我没有名字  

也不想被你提起……  

如果普通人这么说话,肯定头都要被人打肿,但换了艺术家,这就叫作忧郁,你也可以叫它惆怅,叫它酷,叫它眺望什么的,反正后现代艺术说穿了就是俩字儿:没谱。唱什么歌并不重要,只要能证明是在唱歌就够了。  

没有人鼓掌,歌星们尴尬地谢了谢热情的观众,还没谢完,台上的主音吉他手身子一晃,像被谁推了一把似的,扑通一声摔了下来。我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问他:"你,你怎么知道的?"  

"我赢了,给钱,给钱。"他倒一点都不含糊。  

在我这么有钱的人身上找个十块钱还真难,我掏遍了所有的口袋,最后还是递给他一张百元大钞,他一直没笑,掏出一卷皱巴巴的钞票,蘸着唾沫点数:"一十,二十……九十,给你,咱们两清了,两清了。"  

台上的歌手这时开始演讲,说他们这是义演,目的是为海啸灾民募捐,下面还有一番催人泪下的大道理,说到底其实只是三个字:多多给钱。(以此说明唱歌的算术都不大好),因为连日排练,他们的吉他手,这吉他手艺名叫耶和华,昵称阿华,不幸劳累过度,所以演着演着就立仆,此刻正在后面接受人工呼吸,不过他一定会挺住的,请台下不足十人的"广大观众"放心。  

纵使老汉心如铁,到此不免珠泪横。我叹息不已,走过去把那九十元全投进了募捐箱,回来继续问他:"大哥,真神了你,你怎么知道他会摔倒?"  

几个月不见,他现在完全是个老人了,连头发都白了不少,乱蓬蓬的,还发出一股臭哄哄的味道,大概是有日子没洗过澡了。穿得也很寒酸,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这么一件军大衣,又脏又破,简直就是个老叫花子。  

"我看他们演了十三场,"他说得很吃力,"十三场,那个弹吉他的就摔了十三跤。"  

他妈的。  

"那你就天天坐在这儿看他们表演摔跤?"  

"我在这儿赚钱,赚钱,我天天跟人打赌,打赌,赌他会摔倒。"
第39节:起因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赌  
再下面还是一个简短的评语,标准的庞中华体:"我也操!"这个估计也没见过美元。再往下看可不得了,密密麻麻地操成了一片,各种字体,各种操法,各种各样的频次和力度,说明21世纪从来不曾走远,只在绅士们两腿之间。  

我掏出笔,琢磨着也在上面写点什么,就这么被挡在21世纪的门外,我实在是有点气不过。酝酿了半天,忽然想起表哥钱包里那张著名的美元,一下子诗兴大发起来:"操你们表哥的哲学!"写完后上下对比,觉得还是我的题词最符合21世纪的精神,这些家伙太老土了,只知道问候别人的母亲,明显是现代派的,咱们可是后现代,嘿嘿。  

他回来时已经恢复正常,只是神情有点落寞。我说陪他吃饭,他摇头;说送他回家,他还是摇头。站在金光闪闪的世纪墙下,他像是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对我说:"你走吧,我没事,谢谢你过来陪我……"  

走出公园大门,我又回头看了一眼,这时太阳已经很高了,整个城市里流光溢彩,生机无限,远处的广告牌闪闪发亮,近处的雕像栩栩如生,他坐在那里,坐在一切意义中间,枯槁而僵硬,就像一个孤单的、没有任何意义的偏旁。  

伟大的偏旁世纪。当三滴水流成河,绞丝旁织成被,单立人和双立人们,welcometo天堂……  


神秘客倾城一赌,流浪汉坐拥千万  

《发达报》独家消息六个月前,他是个一文不名的流浪汉,衣不蔽体,食不裹腹,靠纸板箱御寒,以公园长椅为家;六个月后,他身家千万,住的是五星级酒店的高级套房,吃的是燕窝鱼翅,喝的是轩尼诗XO,坐的是专职司机驾驶的奔驰轿车。这个比传奇更像传奇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起因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赌。  

在香格里拉酒店26层的餐厅里,记者有幸见到了这位传奇的主人公。除了手上略显粗糙的皮肤还能显示出一点他过去的生活,出现在记者面前的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富人。根据主人公自己介绍,他身上的一套西装价值28000元,一条领带1600元,连手里的烟斗都是极品,"登喜路牌的百年石楠根烟斗,"他边抽边说,"中国的烟丝质量不行,水分大,也不香,我现在只抽古巴的。"  

谈起那天的经历,主人公十分坦诚:"我那时就是一个乞丐,白天要饭,晚上睡在世纪墙公园的长椅上。"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去年的12月27日,他捡了几个纸板箱,在公园里到处寻找可以挡风的角落,"零下四度,我还发着低烧,真害怕就这么冻死了。"  

在公园中心的树丛下,他遇见了那个被他称作"救命恩人"的神秘客。根据他的描述,这位男士极瘦,中等身材,相貌五官并无特别之处。"他站在那儿看了我很久,我问他能不能给我几块钱,他什么也不说,就那么看着我。"  
第40节: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  
记者走访过几位附近的居民,他们都对公园里的寄居者表示反感,"他们随地大小便,见人就伸手要钱,"一位钱姓市民说,"市政府早该管管了。"一位晨炼的男士也表示,他从来不敢让自己的孩子单独走进公园,"乞丐太多了,谁知道他们能干出什么来。"  

我们的主人公这样描述当时的心情:"我觉得他肯定有毛病,不给钱就不给呗,老盯着我看是什么意思?"他走回树丛,把纸箱撕开铺在地上,身体蜷缩着躲进一件破旧的军大衣里。这时神秘客向他走了过来。  

"那天他一共说了不到十句话,"主人公回忆着说,"第一句就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有点生气,说我哪来的家啊,这就是我的家!他好像是笑了笑,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张纸,说我们打个赌吧,你这个没家的家伙,赌什么都可以,你赢了这个就是你的。"  

"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主人公问道,根本不需要记者回答,"我当时可真把他当成神经病了。我反正没什么可输的,打赌就打赌,说不定还能赢他点钱呢。就问他:你猜我身上有多少钱?他看了看我,说你一块钱都没有。我说这个不算,再来,你说今天会不会下雪?他笑了起来,说这个你赢不了我,我看过天气预报了,今天是个好日子。那天正好有个乐队在公园里唱歌,我就对他说:看见中间那个胖子了没有?你说他会不会摔一跤?他说不会。我说你老赢我,还赌什么赌?不赌了,你给我一块钱吧。他笑着鼓励我,说赌吧,赌他会摔跤,这次我保证让你赢。说完就走过去跟那个弹吉他的胖子说话。回来时跟个小孩似的,还跟我拉勾,说那咱们就赌这个,他摔倒了我就把这张纸给你,你输了---他又看了看我,说你输了就把你的纸箱给我。我说不干,你得给我十块钱。他说好,我输了就给你十块钱,再加这张纸。"  

记者至今保留着这张纸的复印件,在发展银行的接待室里,一位姓廖的高级经理这样介绍:"这是一张见票即付的现金本票,不管什么人,只要持票走进我们银行,我们就会如数兑付给他1700万元。但关于此票的其它信息,对不起,我们的义务是为客户保密。"  

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意识到这张纸有多么重要,"我看都没看就把它扔在地上,还跟他要那十块钱。他不给我,转身就往外走,我一直跟着追,骂他说话不算话,快到公园门口了,他停下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说回去,把那张纸捡起来!我说:给我十块钱!我赢了,给我十块钱!他没办法了,在身上到处掏,最后拿出来一张一百的,说找我九十!我抢过来就跑,他一把拉住我,小声对我说:听好了,你这个没家的家伙!那张纸你一定要拿到前面的银行去,天一亮你就去!"
第41节:打赌赢来的财产是否合法  
十天以后,当我们的主人公把那一百元花光,偶然想起那张几乎被他丢掉的、夹在纸板箱中间的纸时,他犹豫着走进发展银行的大门,于是,一个千万富翁神奇地诞生了。跟大多数读者一样,记者也对这故事的真实性充满怀疑,随即走访了世纪墙公园,管理处的张主任一眼就认出了主人公的照片:"没错,就是他!在我们公园鬼混了两年多,赶都赶不走!"当记者说明此人已经成了千万富翁时,张主任表示:"绝对没有可能!你们肯定在造假新闻!"  

记者随后在真色酒吧找到了正在演唱的"世纪电波"乐队,吉他手阿华对六个月前发生的事记忆犹新:"我们一共表演了十五、十六场吧,第三场开始不久,那个人就来找我,让我演完了摔一跤,还答应给我一万块钱。我当时觉得他挺无聊的,没理他,没想到他真的就掏出来一万块钱。你知道,我们搞艺术的也需要钱,对,一共十三万,我摔了十三跤,但是你看,我们买了新的设备和器械,也能到这么大的场子来表演了,我挺感激他的,真的,那时我们特别艰难,要没有这十三万,咳,估计现在吃饭都会成问题。"  

从乞丐到千万富翁,我们的主人公都发生了哪些变化?他打赌赢来的财产是否合法?敬请关注本报的连续报道。  


登喜路:Dunhill,英国品牌,产品包括男装、皮具、打火机、烟斗、手表、男用饰品等。毕加索、猫王、邱吉尔、西班牙阿方索国王、挪威肯特公爵、暹罗国王、埃及国王、荷兰王子、印度大公、温莎公爵都曾是该品牌的忠实顾客。登喜路烟斗一直绅士们的至爱,售价动辄高达几万元。在中国大陆的登喜路专卖店中,一个防风打火机售价5750元,可以买鸡蛋2000斤,如果用来买豆腐,可以买六吨,每天吃五斤,可以让一个人吃上将近七年。
灵魂,安息吧!流干了高贵的血.剩下的,是Hero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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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夏奈尔  

有一个品位极高的绅士去北极,衣服带得很少,一个好心的爱斯基摩人给他一张熊皮,他问人家:"这皮衣是谁设计的?阿玛尼?范思哲?还是Boss?"爱斯基摩人说:"阿卡达,阿卡达。"阿卡达就是"不是"的意思,他摇摇头,说:"Boss以下我从来不穿,拿走拿走!"爱斯基摩人羞愧地走了。他顶着寒风继续往前走,眉毛都冻弯了,一个好心的探险家给他披上一件羽绒服,他一看商标:"北极人",气得眼中喷火,说这种烂牌子的衣服,简直就是在侮辱我,拿走拿走!探险家羞愧地走了。他顶着寒风继续往前走,嘴都冻歪了,一只好心的企鹅拉他到自己的家里烤火,他比划着问:"你有巴洛克风格的欧洲壁炉吗?"企鹅说没有,他昂着头说:"没品位的火炉不会让我温暖,走开走开!"企鹅红着脸走了。他顶着寒风继续往前走,走啊走啊,最后终于冻死了。
第42节:其实我不是个浅薄的人…  
这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品位很高,你也是要死的。  

有一个品位极高的绅士泡了一个天使,先看天使的皮包,夏奈尔皮包,他很高兴,说:"哦,这是我要的。"接着脱天使的衣服,圣罗兰套装,他很高兴,说:"哦,这是我要的。"再脱天使的鞋,路易威登漆皮鞋,他又高兴了,说:"哦,两万多的鞋,这是我要的。"天使脱光了,赤条条地在床上摊开等他,他最后看了看天使的内裤,三枪牌的,一下子泄了气,对天使说:这么廉价的内裤,哪是我要的,滚回你的上帝那里去吧。"天使火了,一把揪下他那东西,哭着飞走了。  

这故事告诉我们:过分追求品位,小鸡鸡是要飞上天的。  

"有一个品位极高的……"  

"行了行了!"表哥大笑,狠狠地给了我一拳,说臭嘴,驰名中国、享誉全球的无敌大臭嘴,服了服了。然后就有点难为情,喃喃表白道:"我穷了那么多年,现在突然有了钱,被钱吓着了。其实,其实我不是个浅薄的人……"  

上面那两个故事就是编排他的,又有上帝又有钱,符合他一贯的品位。这位哲学家最近的世界观十分奇特,比如看电影《时差半小时》,别人都为曲折的剧情、高超的演技伤心落泪,只有他,从头到尾都在关心女主角身上的围巾,出现一次就要惊呼一次,双眼瞪圆,双手扪胸,双足踢踏,状如性饥渴闯进了天体营:"啊,两千多的围巾!两千多的围巾!"再比如CCTV的《艺术人生》,谁不为艺术家们无私奉献、死而后已的精神感动呢,独我表哥不然,皱着眉头研究女嘉宾的皮衣,研究不明白很自卑,觉得自己没学问;研究明白了就要说youknow:"那件皮衣,youknow?夏奈尔!要六万多!"  

一条围巾干掉一年的收成,一件皮衣打败了一群牛,这就是21世纪的哲学。  


这些天报纸一直在报道那个乞丐,说他正打算去西部投资,说他的奢侈生活,说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嗜赌狂:他过生日时搞了一个盛大宴会,有位政府处长祝他健康长寿,他说:“我跟你赌一百万,我肯定不会健康。”

  我看着看着就会把他当成自己,在那个零下四度的夜里,我离他多么近啊,就像九十九元离一百元那么近。可那个被称作“奇人”、“怪客”、“神秘富豪”的家伙,为什么他宁可把那一千七百万给乞丐都不给我?

  一千七百万,我在心里一遍遍地数:一万元一捆,那就是一千七百捆,一捆一厘米,那就是十七米,据说一个人的财富总是跟身高成正比,可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到十七米啊。

  财务部的大姐终于成功地把我拉进了教堂,她最近当上了财务经理,又管工资又管钱,不能不让我重视。教堂里的牧师很有意思,开始的时候赞美上帝,说着说着就成他自己的先进事迹介绍了,他少时聪明后来达,读过名牌神学院,跟过名牌神学家,去过几万个大洲大洋,还在爪哇国布过道,等等,每说三句话就要引用一次:“Dr.Willson说过……”这个威尔孙不知干什么吃的,说得那么神圣,估计是耶稣的近亲。一众信徒正身端坐,听得眉花眼笑,个个像被酥油浇了脑袋。我有点不耐烦,坐在那儿东张西望,从桌上的银器到墙上的壁画,逐个推敲它们能值多少钱,算到差不多一百万的时候,台上的牧师突然停了下来,袍袖一拂,笑容可掬地迎向门口,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差一点就叫出声来。

  这半年来我一直在找他,世纪墙公园、半山茶坊、名悦酒店……他带我去的每个地方都走了一遍,用句修辞性的说法,真是油箱都跑瘪了,可他始终连个影都不见,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他死了,想想那天公园里的情形,说他是棺材里爬出来的我也会深信不疑。

  他站在门口,简直就是安东尼·霍普金斯的中国干瘪版,头昂着,胸挺着,目如鹰隼,看谁谁都得一哆嗦,就那么随随便便一站,整座教堂似乎都矮了半截。

  牧师几乎是驮着他进来的,不用说,这肯定又是钱的功劳,连这教堂都是他建的也说不定。前排的信徒知道来了大人物,纷纷起身让座,他点点头,缓缓地走到中间坐下,六七个小伙子亦步亦趋地跟着,清一色西装领带,裤线锋利得可以杀猪。我紧紧地盯着他,一颗心通通地跳,有点高兴,还有点莫名的忧伤,脑袋里翻来覆去只响着一句咒语: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他一点点转过头,盯着我看了半天,目光闪闪烁烁的,像是两团幽暗深邃的火,我看着他不停地笑,脸都笑硬了,他慢慢张开嘴,无声地说了一句话。

  他说的是“以马内利”吧,“神与你同在!”可谁知道呢,在一个中国聋子看来,“以马内利”和“你妈的”几乎没有分别,或者说,它们根本就是一个意思。

  夏奈尔:Chanel,世界顶级女装,一九一三年创立于法国巴黎,产品包括女装、香水、化妆品、皮件、手表、珠宝、太阳眼镜、鞋和各类配件等。著名的双C标志让全世界的名流为之疯狂,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女士皮衣售价接近七万元,按八元一夜计,这件皮衣可以让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廉价旅馆住上二十二年;按五元一碗计,这件皮衣可以买一万四千碗牛肉面,够一个壮年劳力吃上八年。

  玛丽莲-梦露的名言:在床上,我只穿夏奈尔五号。

  穿香,梦露的新装。


第十四章菲拉格慕  

"你能看见我吗?"  

"我又不瞎,怎么会看不见?"  

他点点头,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看不见我自己。"  

那是在一间装修豪华、抬头就能看见碧海蓝天的办公室。他站在镜子前,身体轻轻地抖着,慢慢合上眼睛,对我说:"闭着眼,我就看不见我自己。"  

如果我表哥在场,他一定会就此发表一番高见,比如主体论、感官物质什么的,说不定还要用拉丁语背诵某某人的希腊名言:人不可能认识自己。让人直想打得他去找牙医,但在我,我当时只有一个感觉:他疯了。  


那天从教堂出来,他把几个小伙子打发走,开车带着我到处转,经过一处建筑工地,他对我说:"我原来就住在这里。"经过一片工业区,他说:"十年前,这里是一片坟地,你说那些鬼现在都去哪里了?"我忍不住抖了一下。他越开越快,呼啸着闯了一路红灯,直开到无路之处。那时天已经快黑了,夕阳斜照,蚊蝇飞舞,两个赤裸上身的农民在庄稼丛中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们。他呆了一会儿,忽然问我:"你看见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没有?就在那两个农民中间,你看,她还对我笑呢。"我浑身发冷,说你看花眼了吧,哪有什么女人?他不理我,手颤颤地指着窗外:"她过来了,你看,就站在你旁边,你看哪,她在那儿拍车窗呢,你说她是不是想进来?"  

我足足寒颤了十几分钟,他低下头,在方向盘上趴了一会儿,低声问我:"咱们认识好几年了吧?"  

"对,四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我说,"我这辈子啊,最大的幸运就是……"  

他看着我,表情似哭似笑,忽然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对我说:"我最近练成了一种法术,你信不信我能让你动不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大哥咱们回去吧,天都黑了。  

他喃喃念叨了几句什么,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说怎么样,你现在是不是动不了了?  

我悄悄地踢了踢腿,然后眼睛不眨地回答:"没错,我现在一动都不能动,大哥,你的法术真灵,咱们回去吧。"  


坐在他对面,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个是清醒的,一个是混乱的,清醒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混乱起来却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  

或许这就是生活吧,每个人都有两个灵魂,一个在问,一个在答;一个在睡,一个在醒,可现在说话的这厮究竟是谁?他看到的那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幻影?他喋喋不休,自言自语,又有什么意义?  

抱着自己睡在夜里  

醒后怀抱空空
第46节: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这是我表哥的诗,名字叫作《灵魂》。十年前有九十九行,现在只剩一句。  


因为股票的事,我已经成了一个重要人物。走在公司的办公大厅,我随时能感觉到那些眼神,它是热的,带着巨大的能量,足以维持整个城市的运转。听听这些话吧:"经理好!""您今天真精神。""经理,你好像越来越帅了哦!"连一向冷艳的老板小秘都会主动找我搭讪:"你什么时候请我吃饭啊?我可替你说了不少好话,老板最近老夸你!"  

我笑醒了,躺在床上喃喃自语:"只差一步。"我女朋友嘟嘟囔囔地梦呓:"什么布?"我抱抱她,笑嘻嘻地说:"只要迈出这一步,我就是可以活得像个人了。"  

这话是有来历的,我表哥前些日子买了一双五千多的鞋,专门跑到我家里来炫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好像裤裆里夹了个手榴弹,生怕折了他至爱的名鞋:"看见这双鞋没有?知道这是什么吗?菲拉格慕,看看这荔枝纹!著名的菲拉格慕!"  

我女朋友惊叹,叹得我心中块垒丛生,忿忿不平地问:"菲拉格慕又怎么样?"  

表哥大咧咧地坐下,拿纸巾擦了擦鞋上肉眼无法看见的灰尘,"这么说吧,全世界的皮鞋里,最舒适、最名贵、最奢侈的就是这菲拉格慕!你知道《纽约时报》怎么评价?没穿过菲拉格慕,就不算真正活过!"  

快过年了,我代表全世界无产阶级问候《纽约时报》他妈过年好。我悲愤地想,表哥穿上了菲拉格慕,算是真正活过了,可我呢?我怎么迈过那迢迢万里的一步?  


那个保安问我:"经理,你上次找我什么事?"  

我反问他:"如果有个机会能让你一次能赚上一百万,你干不干?"  

他公然藐视我:"不是做梦吧?一百万,嘿嘿,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他横眉立目地表态,"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我的胃剧烈地疼了一下,感觉有个锋利无比的东西正势不可挡地杀来,每一秒都可能把这世界和我自己斩为齑粉。  


在那间豪华的办公室里,我和他面对面坐了将近四个小时,一直没说什么话。他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仰面向天,身体一动不动,除了眼睛偶尔眨动一下,几乎看不出来他是个活物。我坐不住了,说大哥我走了,你休息吧。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快走到门口了,他忽然又活了回来,慢悠悠地说:"看上什么东西你就拿一样吧,这地方……,以后不会有人来了。"  

他坐在那里,就像坐在坟墓里,表情呆呆的,一会儿笑,一会儿愁,一会儿又显得十分惊恐。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但如果换了我是他,即使真的看见了鬼,我也会开怀大笑的。  

看看这豪华的坟墓吧,精致的手编地毯,毛茸茸软绵绵的,踩在上面说不出的舒服,可惜我用不着;还有这张黑黑的大班台,敲上去铿铿做响,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得值个好几万吧,没四五个人抬不起来;橱柜里有一堆石头和几个杯盘碗盏;书架上摆满了书,旁边是一匹青瓷的马、几个黑罐子,还有几尊亮闪闪的铜鼎,这玩艺儿我大概懂一点:越亮就越不值钱;笔筒里插着不少笔,肯定都不如我那支;那块镇纸摸上去滑滑的,应该是玉的吧,我拿起来,想想又放下:万一是石头的可就亏大了。转悠了半天,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过去抱起了那台电脑。IBM的原装机,市场售价两万多,我可买不起。
第47节:你选的是最不值钱的  
"你爱钱,但你选的是最不值钱的。"他慢吞吞地走过来,指指点点地说,"这些奇石最便宜的都要十八万,这几个盘碗都是纯金的,这匹马品相不好,不过怎么也值十几台电脑;那六个鼎是范思哲收藏过的,他不识货,费了不少钱,我只花了六千美元;还有这四件黑陶,都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是洛口遗址最下层的出土物;"接着拿起了那块镇纸,直举到我的眼前,"这块玉的中心是一滴水,看到了吗?一亿年的水。这就是传说中的南洋泪玉,更难得的是它这么大,这么完整,而且几乎没有瑕庛。他们都说作镇纸太浪费了,应该雕成菩萨雕成佛,我说,神佛菩萨只配镇人,不配镇纸。"  

我傻了。他像猫一样无声地走出去,站在客厅里嘿嘿冷笑:"出来看看吧,这是徐熙的《群芳谱》,除了白牡丹花瓣上那个乾隆御览的红章,其它堪称完美;这是米芾的《拜石帖》,真正的性情之作;这是宋徽宗最后的作品,《抚琴赏花图》,就画于靖康年间,六个月之后他就被金兵抓到了五国城,从此一辈子坐在井底;这幅字是隋炀帝过屈原墓时写的:君前别无人物,君去天下一空。隋炀帝位高才大,目空一切,得他一言之赏,何啻百万美金?这是隋朝展子虔的《河洛山川图》,故宫博物院有一件镇馆之宝,是他的《游春图》,1947年就卖到八百两黄金,号称是中国最早的山水画,其实我这幅比它还要早六年。"  

他停了下来,似笑不笑地望着我,目光里甚至还有点忧愁。我满头满脸都是汗,心里扑通扑通地跳。他轻叹一声,慢慢走到窗前,双眼凝视着墙上的那幅画,手指轻轻地抚摸着,"这幅画是我最想给你的。为了它,我花了整整四年,托过不知道多少人,最后才从欧洲一个侯爵手里买下来。"  

我的嗓子干得不行,结结巴巴地问他:"这……这是谁的画?值多少钱?"  

"塔斯罗夫四世滴血之作,从不传世的《各各他山》,那几滴红色的泪就是他的血。"他轻轻地说,每一个字都像是惊雷轰在头上,"你看这个耶稣是不是有点奇怪?对,因为他多了一条尾巴,还有这十字架,看见了吗?那是人的骸骨。因为这幅画,塔斯罗夫被斩手、剁脚、割鼻、摘眼、剥皮、剜心,直到咽气也不肯忏悔,死后一百年间十七次掘墓鞭尸。我为它花了260万英镑,那是七年前,现在,……,四百万吧。"  

四百万英镑,合人民币五千多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地上,一身酸软,还在连连不断地打着嗝:"我不要电脑了,我……"  

"机会只有一次,兄弟。"  

"我要那幅画!我要那幅画!"  

接下来的事情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我跳过去就要摘那张画,他把我推开,我又扑过去,他推开,我再扑过去,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我浑身流汗,脸上的肌肉突突地跳,心里有个声音轰轰地响:"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第48节:关于自杀最隐晦的说法  
一扇门轻轻滑开,那几个小伙子不知道从哪里走了出来,齐刷刷地站在他身后,冷冷地看着我。我机灵灵打了个冷战,心头一下子明白起来,汗下如雨地跟他道歉:"大哥,对不起,我忘形了,我……"  

他就是这时候开始不正常的。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会儿,他突然笑了起来,伸手摘下了墙上的画,嘶拉一声地从框里揪出来,然后抄起剪刀就开始剪,那几个小伙子也不拦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那五千多万剪得粉碎。剪完了,他捧起那堆碎片走过来,哗的一声扬到我的头上,满天雪花飞舞。在纷纷扬扬的碎片中间,他两眼血红,面色苍白,哈哈大笑着说:"好吧,你要我就给你,给你,给你,给你,给你,给你!"  


菲拉格慕:Salvatoreferragamo,意大利名鞋的典范。品牌创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产品包括时装、皮具、手表、皮鞋及各类饰物等。菲拉格慕的制鞋艺术与工艺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的钟爱,有"好莱坞红星的造鞋师"之誉。歌星麦当娜、影星奥黛利o赫本、索菲亚o罗兰、玛丽莲o梦露、球星迈克尔o乔丹、美国总统前克林顿、英国皇妃戴安娜、温莎公爵夫妇、菲律宾的马科斯夫人等都曾是该品牌的忠实拥趸。  

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双菲拉格慕皮鞋售价超过5000元,笔者曾见到一位温州商人一次购买了四双不同款式的皮鞋,总价格超过两万元。这笔钱如果买成廉价洗衣粉,可以买一万包;买十月份的桔子,可以买超过七吨。  



[ 本帖最后由 JR千泽 于 2007-6-16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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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拉斐  

那间办公室占了整整一层,足有1200平米,有客厅、卧室、秘书间、会议厅,简直就是座小皇宫。卧室像是从来没人睡过,一条巴蕾丽丝牌的鸭绒被随随便便地丢在床下,连包装都没拆,标价十二万元。酒柜里有一瓶拉斐庄园1787年的名酒,价值十六万美元。沐浴间的中央有一个大得不讲理的浴缸,两头大象在里面洗澡也会感觉孤独。会议厅里摆着42套杯碟,是瓷器世家rosenthal和范思哲公司合作生产的精品,每个碟底都有一个著名的美杜莎头像。  

美杜莎。蛇身人面的妖精。当她注视一个人,那个人就会变成石头。  

他穿着咖啡色衬衫、藏青色裤子,还有一双样式普通的鞋。大班台上散乱地放着几张书签,上面有诗有画,竹林青青,僧舍宛然,面孔遥远而模糊。其中一张是临江秋望图,画中枯草如雪,木叶纷飞,一个人独立江岸,长发飘摇,不知道是男是女,也不知道是哭是笑。旁边有两句诗:空山岂无意,而今从东流。这是中国文化里关于自杀最隐晦的说法。另一张画的是日落江流,群鸦漫飞,一人背面向世,白衣飘飘,正在将行未行之时,整幅画用笔柔和至极,却隐隐显露决绝不回之意,旁边也有两句诗:  

拂别帝京数声笑,
第49节:最后只剩下一个空空的框  
江左一揖雪茫茫。  

"这是一个谜语,"他若有所思地说,"一个谜语。"  

关于谜底,他始终没说,而我也没问。  


我一遍遍地回忆,每个细节都那么清晰,但我还是觉得那是一场梦。六百万的玉石镇纸,五千万的画,我什么时候见过这些东西?还有,我怎么知道那方镇纸值六百万?他没说过,那我又是听谁说的?  

那幅画我后来陆陆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它的另一个名字叫《长尾基督》,在西方文化里这就是魔鬼的意思。作者塔斯罗夫是十五世纪最耸人听闻的渎神者,传说他曾经拿婴儿头骨当墨水瓶,还有一种说法比较离谱,说那幅画中有一种邪恶力量,只要看上一眼就会魔鬼附身。  

问题是,我真的看过那幅画吗?拖着长尾巴的基督、人骨十字架、用血画成的泪,为什么我全无印象?是谁抹去了我的记忆?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也没有再把我当成重要人物,我天天上班、下班,一般不说话,实在需要开口时我就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又沙又哑,含含混混的,好像是从另一个人腔子里发出来的。  

只有一次我梦见了那幅画,它没有碎,像原来一样端端正正地挂在墙上,只是画面模糊不清,像蒙着一层水雾,我伸手去擦,每擦一下颜料就纷纷驳落,最后只剩下一个空空的框。  

我的梦里有一个框,框里一无所有。  


每个月底我会收到4700元钱,供房1900、吃饭700,再加上其他的花用,我每个月都能存八百块钱。两年来我的帐户里多了两万多元。如果能工作到六十岁,我会有30万元,可以买75吨大米,15吨牛肉,或者是四件夏奈尔皮衣,十五双路易威登漆皮鞋。  

穿着夏奈尔皮衣和路易威登的鞋,我轻轻走过一生,再也没有任何理想。  

"施瓦辛格有七辆悍马,泰森有六辆;汤姆克鲁斯开路虎揽胜,小甜甜布兰妮开雪佛兰房车,姚明开宝马745,成龙开劳斯莱斯,麦当娜开迷你Cooper,流行天后阿奎莱拉开迈巴赫,连你表哥都开上索纳塔了,再看看你……"  

我低下头,耳边响起一个又沙又哑的声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已经连着开了九把大,我就想:下一把肯定开小,就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小'上。最后你猜怎么样?哈哈,骰盅一开,一二五,小,果然是小!我一把就赢了两万多!"  

公司今年效益不错,老板安排我们几个中层员工去港澳旅游,表哥知道后特地来给我辅导赌场常识,顺便炫耀一下他惊人的智慧:"进赌场有几个要诀:第一、挑荷官;荷官就是操纵骰盅的人,youknow?面相凶恶的,不跟他赌;女人,不跟她赌;又瘦又奸的,不跟他赌!专找那种看上去软弱可欺的荷官,为什么?因为气势上你首先要压住他!第二、千万别信什么规律,没有规律,只有概率!第三、不要押大小,--押什么?押单双、押点数!别人都押大小,啊,你跟着押,一把就把你收了去!再说点数,一颗骰子出'四'的概率有多大?六分之一!三颗呢?二分之一!三颗骰子摇四次,那就是百分之两百!"
第50节:出鬼了,连开十一把小  
文科生就是这么算账的。我笑得牙都掉了,比比划划地给他讲概率学:"不是这么算的,表哥,一颗骰子……"讲了半天讲不明白,转身到抽屉里拿出纸笔,打算好好给他上一堂数学课。  

那支万宝龙静静地躺在角落里,两年多没用过,笔身已经沾满了灰,我把它拿起来,笔冠上的钻石依然幽幽地闪着光,我女朋友问:"表哥,他说这支笔值36万,你信吗?"表哥的声音:"36万,不可能吧?……"  

我听着听着,突然眼前一花,身子晃了一晃,扑通一声栽到了沙发上。  


如果好赌能算美德,那么中华民族就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在赌场里转了一圈,感觉就像回了趟姥姥家。看见的全是黄皮肤,听到的全是山东话、河南话、四川话……,简直就是春节晚会的民族大合唱。据说这几年中国人光在赌场上就被人赚走了几千亿,几千亿啊,数一数就得累死不少人。真不明白为什么中国自己不搞赌场,你说在甘肃、宁夏那些地方开几个赌场,西部大开发该省多少事。现在可好,全让洋鬼子和二鬼子赚去了,看看台下那个装钱的箱子,至少能装两三百万吧,每隔几小时就能装满一箱,他妈的,我也不要多,给我这么一箱就够了。  

我揣着两千元的筹码到处转悠,心跳越来越快,鼻尖也见汗了。在一张台上押了一次"大",赢了一百块。到另一张台上押了一次"单",又输回去了,我不服气,按照表哥的教导,连着押了四次点数"四",三次输一次赢,白白损失了两百元,看来这文科生的算术确实不怎么灵光。跟我同来的人这时都走散了,一个都看不见,我输得有点心虚,不敢再下注,拿着筹码到处转,走过一张挤得风雨不透的赌台,我探头张望了一下,远远地看见了我们公司的副总。  

他满脸是汗,连外衣都脱了,半露着胖嘟嘟的胸脯,这厮来的时候带了六千美元,说是要大干一场,"赢了开宝马,输了回家卖老婆,他妈的!"看样子他老婆该准备他妈的嫁妆了。我跟他打招呼,他视若未见,袖子撸了撸,哗地往"大"上甩了一大堆筹码,至少也有一万元吧,吓得我差点咬了舌头。再看台上已经堆满了筹码,不光是大小单双,连八点、九点、十点、三骰相同的"豹子"上都押了不少。还没等我出手,荷官已经叫完lastcall,骰盅响了响,铿然打开,二二五九点小!台上一片轰响,旁边有个四川人大声嚷嚷:"妈哟,出鬼了,连开十一把小!"  

对面的副总眼都红了,手上青筋暴突,掏出信用卡扔给荷官,换回了一大堆筹码,估计至少有两三万,他想都不想就全押在了"大"上,然后就在那儿咬着嘴唇发狠,看样子不光不认识我,连他爹是谁都忘光了。我笑了一会儿,想我还是别押了,先看看情况再说。  
第51节:大哥,这把押什么?  
这把六点,又是小,连开十二把小!人群像疯了一样,还没等荷官收完付清,一堆堆、一摞摞、一片片的筹码就押了上来,几乎堆满了每一个方格,一边押一边大呼小叫,脸瘪着、眼瞪着,头上汗流,手上筋抖,那模样就像被驴踩了,要不然就是被驴它姥姥踩了。我也有点激动,已经连开十二把小了,下一把总该是大吧,想起表哥的成功经验,心头一热,拿起那1800元就就往"大"上搁。  

有人从后面拍了我一下:"别押大,押小!"当时那张赌台围了足有200人,挤得连身都转不过来,我也没去想说话的是谁,不过人在赌场,心理真是特别脆弱,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改变主意,我心里一动,手在空中颤悠了一会儿,狐疑不定地押在了"小"上。  

赌大小的有两种人:第一种人押熟,上一把开大,他第二把还押大;第二种人押生,开大就押小,开小就押大,输了就加倍重押。从理论上说押生客是不会输的:总不会一直开大或开小吧?只要押中一次就能全赢回来,当然前提是带的钱足够。传说澳门赌场曾经连开过34把大,一张赌台在两小时之内收进几亿赌资,不知道有多少押生客倾家荡产。2的34次方,算去吧,就算第一次只押一百元,押到最后一把也是一万七千多亿,三个比尔o盖茨绑在一起都不够输的。  

叫完lastcall,筹码还是不断地押上来。荷官摆了个"停止下注"的姿势,按动开关,骰盅里传出一阵格楞楞的响声,我瞪大双眼,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过了几秒钟,耳边炸雷似地一响,那个四川人嗷嗷地叫:"小!又是小!日他先人哟!连开十三把小!"  

我心中狂喜,想起那个教我下注的人,转过头到处张望,视野中不管男女老少,一律额头冒汗、鼻孔翕张,大咧着惊愕不定的嘴。正一个个地辨认,失踪两年之久的他从人缝中挤了进来,帮我把那三千六百元拢到眼前,满脸是笑:"你也来赌啊?"  

我说我就是玩玩,然后问他:"大哥,这把押什么?"  

他手里一直拿着两个一百元的筹码,摆弄得卡嗒作响,听见我问话,他远远地把那两个筹码扔在了"小"的框里。我有点不放心,"还是小?十四把小?不可能吧。"  

"押熟只输一次,押生倾家荡产。"他背了一句口诀,显然是精熟此道。我一下子来了勇气,拿起那三千六,眼都不眨地全押在了"小"上。  

果然开小!面前的筹码登时又多了一倍,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再看对面的副总已经成了一条死鱼,嘴巴大张,满脸死灰,汗水淌得能打湿内裤。还有那个四川人,骰盅开后他就再也没说过话,瞪着眼看了半天,最后跄跄踉踉地走了出去,不知道拿钱还是跳楼去了。我问身边的高手:"大哥,这把咱们押什么?还是小?"
第52节:走吧,咱们换个地方赌  
他站起来招招手,人群外面几个小伙子排开众人,众星捧月一样围到他身边,其中一个掏出一摞方方正正的大筹码,他接过来对对齐,缓缓地推到"小"的框里,这种筹码我见都没见过,不知道代表多少钱。那个荷官看得脸色大变,探过身来说了一句话,我离得近,听着好像是请他回什么地方去,他笑着指指我:"他在这儿,我就在这儿。"荷官咧咧嘴,指着面前的筹码堆悻悻地摊开双手,估计是说他输了赔不起。整张赌台一下子静了下来,人们纷纷转头,好奇地盯着他。他想了一会儿,点点头,让荷官把那摞筹码推回来,然后对我说:"走吧,咱们换个地方赌,这里太挤了。"  


拉斐:Lafite,极品法国红酒的代名词。拉斐堡位于波尔多酒区的梅多克分产区,早在十八世纪就成法王路易十五的宫廷御酒,1855被评为波尔多顶级葡萄酒庄之一,几百年间深得各国王公贵族和社会名流的喜爱。小说中那瓶价值16万美元的1787年名酒,瓶身上即刻有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的姓名缩写,是史上最贵的葡萄酒之一。另一瓶同样刻有Th.J.标记,同样是1787年出产的Margaux(玛戈)酒庄红酒,曾经叫出50万美元的高价,后因意外破碎,仅保险赔付金即达22.5万美元之多,成为史上最贵的碎酒瓶。  

在中国大陆的酒店里,一瓶1982年的拉斐红葡萄酒售价28888元,相当于五个中国民工全年的工资收入,如果买普通散装白酒,可以买十五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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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蒂梵尼
那天我没跟他走。他一下呆住了,显然没想到我会拒绝。那时,又开始下注了,我把所有的筹码都押了“大”,对他说:“这次我听自己的,已经连开了十四次小,我不相信它还是小。”他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握握他的手:“你回贵宾室吧,大哥,说实话,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赌,只能算是观光,我也赌不起,你看,我只带了两千块钱。”这时全场的人都在看我,我低下头,听到下注声、铃声、骰子转动声,接着是一个女人尖声大叫:“十四点大!大!果然开大!”一时,有人大笑,有人叹气,在叽叽喳喳的喧闹声中,荷官把几摞筹码缓缓地推了过来。
我知道跟他走意味着什么。“来吧,咱们一起玩,输了算我的,赢了算你的。”如果他这么说,那我敢肯定他只会输不会赢。“上帝赐福,但上帝不玩骰子。”这话在他撕那幅画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了,如果我当时表现得矜持一点,说“有台电脑我就很感激了,那么贵重的画,您还是自己收藏吧。”他说不定就会把那画送给我。但我跟他硬要,结果不仅没拿到画,连电脑都没了。
不是不要,只是假装不要,这样才会得到更多。
“这是我们老板的情人。”跟那个人一起喝茶,打开电视就看见了美女主持的节目。
“商品。’他闭上眼,轻轻地摇着头,“都是商品。”
“就算是商品,那也是奢侈品啊。”我叹着气说,“你知道我们老板花了多少钱卜个广告,四十五万;一条项链,二十六万;一套房,一百七十万;—辆车……”
他睁开眼:“你信不信,我能让你一分钱不花就把她搞到手?”
即使信我也要说不信。
“一分钱不花?大哥,虽然你有钱,但钱并不是……”
“对人来说,钱不是万能的;对商品来说,钱就是万能的。”
这话有点伤自尊,我梗着脖子强辩:“如果你能做到,我……”想了半天没想出自己身上有什么值钱的,我急了,“我割一个肾给你!”
“我不跟你打赌,我自己的肾够用了。” 他说,“只要你听我安排,我保证在十天之内让这个女人上你的床,而且不用给她一分钱。”
“背地里给钱算不算?”

  他显得疲惫不堪:“你肯定把我当成疯子了,但我还没疯到那种程度。”说完挥挥手,“你去吧,三天后我派人接你,你会看到这一切。”

  我现在坚信他就是那个杀了大哥的家伙。为了查清真相,我花了一千五百元钱,让我的警察同学从局里搞了一张介绍信,专门跑了一趟精神病院。

  进入医院,我们踏着草坪一路走去,看见的奇人越来越多,有几个正在开会,议题是在南极开发商住两用楼;有一个站在椅子上高声演讲,说中国股市马上就要飚升到八万点,“现在的投资策略,两个字:买进!四个字:买进买进!六个字:买进买进买进!八个字:……”除了正经生意人,这里还有不少坏人,比如树前那个,“打劫打劫!”他对那棵法国梧桐说,“把钱包拿出来!把手机拿出来!把戒指、项链、外衣、内裤统统拿出来!”我和同学看得大笑,这时护士伸手一指,说呶,那就是你们要找的。

  那个弟弟自始至终不发一言。我同学问他:“你来这里多久了?”

  他咧嘴一笑。

  “你大哥是你找人杀的吧?”

  他咧嘴一笑。

  “你现在有多少钱?你……”

  他咧嘴一笑,眼睛大张着,一颗眼泪慢慢滑落下来。

  从疯人院走出来,我一直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不是那个弟弟,那他又是谁?为什么他那么有钱却又那么疯狂?还有,疯子的眼泪又代表什么?

  蒂梵尼:Tiffany,美国首趋一指的高档珠宝商店,创始于一八三七年,产品包括珠宝、礼品、餐具等,素有“钻石之王”的美誉,一百七十年间深得各国名流喜爱,用户包括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意大利国王、林肯夫人,影星伊丽莎白·泰勒、简·方达、奥黛丽·赫本等,名声甚至超过了巴黎著名的品牌卡地亚。一九六一年的著名电影《蒂梵尼的早餐》即得名于此。

  蒂梵尼的产品一向以作工精致、价格昂贵而知名。一只三点五克拉的独钻戒指售价九万八千美元;一只零点二五克拉、色泽F、净度VS1的独钻戒指售价五千五百美元,合人民币约四万六千元,相当于一个中国白领全年的总收入,如果买成活鱼,可以买一万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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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百达翡丽
五辆豪华轿车缓缓驶进世贸大厦。我的司机身穿绿制服,头顶宽沿帽,白手套一尘不染,看起来比人民警察都神气百倍。两个多小时的行车途中,他只说过两句话:“先生,请上车。”“先生,我们到了。”

  我点点头,像个真正的大人物一样,先迈左脚,五分钟后再迈右脚,慢腾腾地、分期分批地下了车。

  十二个小伙子簇拥着我走进大门,六个在前,六个在后,一律西装笔挺、神色刚毅。美女和她的经纪人已经等了半个小时,大概迟到才能体现出重要性吧,反正剧本是这么要求的。我和十二保镖鱼贯走进会议厅,还没开口,美女满面堆笑地走了过来,大大方方地伸出手:“能见到您太好了,幸会幸会。”

  我摸了摸她白嫩的手皮,一言不发地坐下,十二保镖排成两队,整整齐齐地站在我身后。其中一个掏出一瓶圣得露矿泉水,拧开盖递给我,我跷着二郎腿呷了一口,大咧咧地对美女说:“坐吧,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

  “知道,广告代言嘛,”她甜甜地说,“我很喜欢贵公司的企划案,哎呀,简直就是……”

  时候到了,我看看手上的百达翡丽名表,身后的小伙子立马递过一摞文件,英文的,中文的,中英对照的,每一件都打着鲜红的丝绸蝴蝶结,我翻了翻,漫不经心地推到她面前,“这是合同和几个附件,你先看看,我今天必须飞往贝奇海岸,你能不能陪我在那里共进晚餐?”

  她面有难色:“已经这么晚了,我没订机票,还有签证,我怎么去啊?哎呀……”

  我披衣而起,两个小伙子打开大门,其他的如影随形地跟上。“你想去我就有办法,”我又看了一眼那块价值百万的名表,“来吧,再过十二分钟,我的凯撒号就到鹿山军用机场了。”

  “那是什么?”

  站在人群中央,我显得十分落寞:“什么也不是,只是一架飞机。”

  一切都是阴谋。美女进了我的埋伏圈,我进了那个人的埋伏圈,而他,是不是也身陷重围而不自知?我相信这世界是有主的,只是这个主并无善意,他喜欢热闹,所以总能搞出些事来。“一切事物背后都有一只手,”上车前那个人对我说,“你看不见它,但你能感觉到它。”

  现在我想:把那只手砍下来会怎么样?像维纳斯,看起来不也挺不错的?

  我伸出手,慢慢摸上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个腰,摸得十分仔细,十分安详,十分专业,惟恐有一丝一毫的错漏,就像脑科大夫面对一个切开的人头。但说也奇怪,心里不仅不高兴,反而毫无道理地惆怅起来,想我摸的这是他妈的什么呢?到底还是不是腰?软软的,凉凉的,又滑又腻,还在主动迎合,可是,就像一条他妈的大鼻涕!

  两架银色直升飞机已经发动,呜呜地拉风,吹得方圆五米睁不开眼。一百二十名士兵头戴贝雷帽、身穿迷彩服,在飞机前列成方阵,正在有节奏地击掌:“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欢迎欢迎,热烈欢迎……”车队缓缓驶上红地毯,两名保镖拉开车门,小心地护着我下了车,还没开口,一名英挺的少校夸夸跑来,在我面前三步立定站直,庄严敬礼:“报告首长!一切准备就绪,随时可以起飞!”

  贝奇海岸停的全是运动型的豪华车,一辆迈巴赫,四辆路虎揽胜,我的司机是个又瘦又高的黑人,同样的绿制服、宽沿帽、白手套,看起来比美国的人民警察都要神气百倍。我对他笑笑,搂着美女上了车,迈巴赫无声发动,平稳而迅捷地驶向半山,我知道,林木深处就是我的贝奇行宫。

  换衣间的机关真难找,我假模假式地转了半天,终于按到了那个薄薄的圆钮。电流微响,四面墙已经整体滑走,露出一个巨大的、环绕四周、足有六十米长的衣柜,我目测了一下,至少也有五千件衣服,先是西装套装:黑色的、黄色的、灰色的、蓝色的……光蓝色系就有几十件:最深的蓝、次深的蓝、稍深的蓝、浅蓝、浅浅蓝、浅浅浅蓝……;然后是便装茄克和休闲裤,各种颜色、各种款式,只是没有牛仔;接着是一片雪白,无数件白衬衫轻轻晃动,铁墩子看了都得头晕;再接下来是领带,怕有几百条吧;还有内衣内裤、睡袍、睡帽、眼罩、无数件不知道什么场合穿的奇装异服、一个集装箱都装不完的鞋……

  美女这次真的受惊了,腰都忘了扭:“哎呀,你这么多衣服!简直就是……”

  “你知道这世上有个奢侈定律吗?”我淡淡地说,“没有一百双名鞋,不配做女人;纯白的衬衫少于十打,不配做男人。”

  “哎呀哎呀……”

  床头的直通电话急促地响起来,我按下通话键,墙上凸现一个巨大的液晶屏,里面的美女身穿经典的依芙德伦睡袍,胸口半敞,肌肤鲜嫩,隔着显示屏都能闻到香味。她说:“我对合同还有一点不清楚,你要不要过来谈谈?”

  来得真他妈快,这本来应该是第四天发生的事。我把剧本翻到尾页,别别扭扭地读出了那句台词:“你说的‘谈谈’是不是上床?”

  可视效果是单向的,她看不见我咬牙切齿的脸,我却能看到她种种体态表情。“哎呀,你真坏,”她的声音在笑,脸上却毫无笑意,支起一条粉嫩的小腿,她伸手抠了抠脚丫子,“哎呀,你真坏,哎呀……”

  “你是不是要跟我上床?”

  “哎呀……哎呀……”她忽然鼓起了勇气,“那你过来吧。”

  “我懒得动。”

  “哎呀……那……那我到你房间?”

  只剩最后一句了。我清清嗓子,力求给我的演艺生涯划一个准确而圆满的句号:“不,你错了,”我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跟我上床的。”

  百达翡丽:Patek Philippe,瑞士表业顶级品牌,名表中的劳斯莱斯。创始于一八三八年,一百七十余年间倍受推崇,客户中包括一百位国王、五十四位王后,更有爱因斯坦、居里夫人、夏洛蒂·勃朗特、柴科夫斯基等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尊贵人士。

  百达翡丽广告语:没人能拥有百达翡丽,只不过为下一代保管而已。这间接说明了它的尊贵与奢侈。百达翡丽奉行限量生产策略,年产量最高不超过三万只,并且只在世界顶级名店发售,同时,百达翡丽始终保持每年只手工制造一只表的传统,这种表的制造周期长达八至十年,价格约为人民币三千万元。

  一只编号为三二六的百达翡丽腕表拍卖价三十五万七千美元;一只一九三三年出品的手表更是以一千一百万美元的天价成交,合人民币约九千万元,是史上最昂贵的手表之一。较为便宜的是俄罗斯总统普京手上的永久日历型白金表,价值六万美元,合人民约五十万元,相当于一个乡村小学教师二百年的工资收入,如果买食用油,可以买十六万斤,每天用半斤,可以让一个普通三口之家用上八百七十年。
灵魂,安息吧!流干了高贵的血.剩下的,是Hero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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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斯坦威
戏唱完了,美女塌腰低眉,怏怏回国,临走前说合作不成功,真是遗憾,“哎呀,简直就是……”。其实我更遗憾,白白跟她周旋了十几个小时,除了在腰上摸了两把,什么都没捞到,本来还以为能来那么一下呢。连道具都得一一缴回:百达翡丽名表、绣有我名字缩写的衬衫,还有一双已经穿臭了的袜子,我重新穿上地摊货,蹬起温州鞋,感觉就像扒了一层皮。

  “那就是著名的高昌古国妖灯之谜,世界上最神秘的十大咒语之首,据说谜底是一个惊人的宝藏。”他似笑不笑地说,“那盏灯在地下埋了几千年,一八零五年瑞典人埃文斯在沙漠里挖到了它,当天就死了。此后六十年间这盏灯多次易手,共换了十四位主人,每一位都死得不明不白。有的死于惊马,有的死于火灾,有的死在刺客刀下,印度有个土邦主叫辛格,他拿到灯后只活了十二分钟,一条大蟒活活缠死了他,那条蟒是他从小养大的,一向性格驯良。不过最奇怪的还是海盗卡尔文之死。”

  “卡尔文横行海上十七年,一生劫掠商船无数,欧洲各国都出重金缉拿他,一只右手就值五十万法郎,不过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脱。一八六四年四月,他在北大西洋劫掠了当时最大的商船,英国的弗吉尼亚号,在船舱底层发现了这盏灯。”

  “卡尔文不光武勇过人,而且渊博多智,本身也是个历史学家。他知晓这盏灯的一切细节,还把它们详详细细地写在一本书里,这本书就叫《妖灯之谜》。根据他的记载,这盏灯可以放七根灯芯,但不管灯芯多长,灯油多满,每根灯芯都只能燃烧九分钟。还有,灯的鼓腹上有一个女人头像,白天闭着眼,一到晚上七点就会睁开。卡尔文拿到这盏灯后,一个月里体重减轻了三十多磅,他养了两条狗,一条皮毛脱尽,另一条无疾而死。但那个谜还是没有解开。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也就是太平天国覆灭的那一天,卡尔文把海盗们召集到身边,对他们说: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当这个女人再次睁眼,我就一定会死。海盗们议论纷纷,他接着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这盏灯是我的,死后一定要埋进我的坟墓。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卡尔文洗了澡,找人给他理了发、修了面,换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带西班牙国徽的海军制服,然后点亮了那盏灯,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他的情妇,绰号‘锡兰公主’的华裔姑娘张莎丽一直陪着他,听见他喃喃自语,声音完全异于平时,又温和又慈悲:“看不见,看不见……,听不到,听不到……,我不说,我不说……”到六点五十九分,卡尔文睁着眼,微笑着问张莎丽:你还好吗?张莎丽说还好,他点点头,说那就这样吧,我死了。说完闭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几乎就在同时,灯上的女人豁然睁眼,据说眼里还有两滴眼泪。”

  “一九零三年,盗墓人弗雷泽在卡尔文的墓里挖到了这盏灯,把它辗转带到伯尔尼,卖给了瑞士联邦专利局的一个技术员,卖价四千二百瑞士法郎,这是技术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技术员是犹太人,当年只有二十四岁,他买下这盏灯后,花了足足两年时间,终于猜出了这个谜的一部分。他不大会说话,就把谜底写成了一篇论文,足足写了十九页纸,题目叫作《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里面提到一个公式,人们为了方便,一般把这个公式叫做相对论。”

  “爱因斯坦!”我惊叫起来。

  “对,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他死于一九五五年,死后这盏灯也神秘地失踪了,直到一年前,”

  他站起来关了灯,屋里一片漆黑,窗外风声呼啸,海浪啪啪拍击着万丈崖岸,显得这夜更加深阔辽远。他走进内室,在里面哗啦哗啦地翻腾了一会儿,然后火焰一闪,在跳跳的、昏红幽暗的光影里,他满面狞笑,捧着一盏灯走了出来。

  “这……这就是那盏灯?”

  他笑得越发邪恶,双手前伸:“送给你,高昌古国的杀人妖灯。”

  “我不要。”

  “这灯是纯金的,重八百九十克,云纹风翳,雕饰华美,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灯眼是两颗十五克拉的鸽血红宝石,灯座是……”

  “那我也不要!”

  他看着我,慢慢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聚合,像针一样死死地瞪着我。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个游戏,贝奇行宫、六翼天使、杀人妖灯,一切都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但我已经渐渐了解游戏规则了。

  “这故事是假的,对吧?这世上根本没什么杀人妖灯,对吧?”我挑衅地与他对视着,像一头瞪羚瞪着另一头瞪羚,“但这红宝石是真的,对吧?纯金也是真的,对吧?这灯至少也得值几十万,对吧?我不要。”

  他的表情瞬息万变,似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又闭上,过了半天,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说得好,这局你赢了。”

  打铁要趁锤子硬,我嘻笑着问:“赢了有什么奖励没有?”

  他想了半天,也跟着笑起来:“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这个气啊,跟着他走下楼梯,走过长廊,失望得脸都绿了。走过琴房门口,他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在那架勃拉姆斯用过的斯坦威钢琴上按响了几个音符,骚骚咪咪发骚什么的,然后头也不回地说:“巴赫的《死亡赋格》。”我还在想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轻轻走进内室,在里面叫我:“进来吧,看看这个一切开始的地方。”

  那屋子寒酸至极:水渍斑斑的墙、凸凹不平的地、漆皮剥落的桌子,一张歪斜摇晃的床。他盘腿坐在床上,看了我至少有半分钟,慢慢地开了口:

  “贝奇行宫占地四十八亩,造价一亿六千万英镑,每个房间都极尽奢华,光你住的那间就足够买下一栋别墅。我管理了四年,没碰过海参鲍鱼,也没碰过名酒名茶,至于睡,”他拍拍身下的床,那床吱嘎响了一声,“我每天都睡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二十年前我住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他咧咧嘴假笑一下,“就是这张床,这把椅子,还有这个塑料盆,洗头用它,洗脚也用它。不过那时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你太太?”

  “不,是我女朋友,我这辈子没结过婚,以后也不会结。”

  “她怎么了?”

  他不理我,仰面看着天花板,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上面有一片淡黄的水渍,蜿蜒浅淡,像云彩,也像人头,边上还停着两只苍蝇。

  “都是假的,水渍是画上去的,苍蝇也是画上去的,”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要一模一样多么难呵,请了多少画家,费了多少颜料,花了一百多万,也只能搞到这个样子。原来的苍蝇会飞,会嗡嗡叫,现在的……,”

  “她比我大一岁,小时候我叫她姐姐,总跟她一起玩,那时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是跳房子、过家家什么的,她开始总让着我,后来有一次她问我:你长大了干什么?我说要娶你当老婆,她还打了我一顿。”

  “我还记得,有一年她去外地探亲,她妈开玩笑,说要把她带到外地卖了,你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我那年还不到六岁,就信了,跟着她们哇哇大哭,嘴里只会说两个字:不卖!不卖!不卖!不卖!……,哭了足有一里地,她妈没办法了,说傻孩子,骗你的,哪能卖呢?不卖,留着给你当老婆!”

  “说起来这都是笑话,不过从那时起我就认定她了,别人经常拿这个取笑我们,她脸皮薄,背地里总是警告我,不许我再说她是我老婆,否则就要揍我,我那时候还打不过她,但不管别人怎么笑话,她下手怎么狠,我都没改过口。”

  “后来就上学了,小学一个班,初中也在一个班,走到哪里,那个笑话就跟到哪里。因为这个,她越来越恨我,从来不跟我说话,见面就呸的一声。有一次考试她坐在我前面,几道大题都答不上来,我当时也没顾不上自己,在白纸上急急忙忙做了一遍,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摸摸地递给她。没想到她马上就站了起来,说报告老师,他做弊!为这事我还背了个处分。”

  “有一年暑假,我舅舅送了我一套动物橡皮,一共六块,有小兔子、小鸡、小鱼……,红红绿绿的,还带香味儿。我特别喜欢,一直不舍得用,天天都拿出来看一遍。开学那天我去得特别早,偷偷地把它们放在她的课桌里。她一来就发现了,气哼哼地从后排走到最前面,当着所有人的面,把那六块橡皮狠狠摔到我面前,还骂我:不要脸!”

  “她就是这么残忍。拿石头砸我,拿树枝抽我,拿玻璃扎我,有一年春游,她一把就把我推进了湖里,要不是老师跑得快,我肯定就淹死了,水那么冷……”

  “高中以后我们就分开了,那时候社会上特别乱,我天天放学以后都去等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路尾随到家。她同学总笑话她,一看见就说:某某某,你男人在外面等你呢。她这时倒是打不过我了,所以就找人来打我。找的是附近打架最厉害的小混混,第一天我挨了四拳,第二天我捅了他十四刀,是那种电工用的三棱刮刀,这种刀捅上就是一个三角口子,缝都没法缝。要不是冬天穿得厚,他肯定要死在当场。”

  “那年我十六岁,已经有了杀人之心。后来东南亚有个相士给我相面,说我命系千军,可惜生在了太平年代。他说的就是这杀人之心。你知道吧?”他轻轻扫我一眼,表情不怒自威,“只要你有杀人之心,不管做什么都能做得到。”

  “就在那年元旦,她参加了一场文艺汇演,是一段独舞节目,每天都排练到很晚。我天天都在那儿等她,有次一直等到九点多也没看见人影,想她大概是已经走了。我回家吃了饭,做了一会儿作业,心里始终不踏实,又推着自行车走出家门,我妈问我干什么去,我撒了个谎,说去借参考书。走过电影院门口时,听见旁边一个胡同里吵吵嚷嚷的,我几下蹬过去,看见几个小痞子正在撕扯她的衣服,她蜷缩在那里直哆嗦,吓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扔下自行车就冲了上去。”

  “我发育得晚,那时大概就一米六多一点,又瘦又小,不过我从小就有股狠劲,也不叫也不喊,就是不停地踢、打、抓、挠,打倒了爬起来,再打倒再爬起来,再打倒再爬起来……,最后一头都是血,手脚也挥不动了,还是不停地踢、打、抓、挠,那几个小痞子大概被我吓着了,越打越气馁,越打力气越小,最后给了我几下,一溜烟跑远了。我累坏了,坐在地上直喘粗气,这时她整好衣服走过来,上上下下看了我半天,我还以为她会过来扶我,没想到她只说了两个字:活该!”

  “这是六年来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她还说:我宁可被人轮奸,也不想看你一眼!”

  “她就是这么残忍,可又是这么好看。她们演出那天我去看了,看完后在心里发了一个誓,”他看着我,语气始终平平淡淡的,“我想,这辈子无论如何也要把她搞到手,不能明媒正娶,就跟她搞破鞋;活着得不到她的人,死了也要奸她的尸。”

  “她后来对我说,被一个人如此强烈地爱过,是每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事。其实……,还是从头说吧。大学期间她交过三个男朋友,前两个很快就分手了,第三个……”

  我隐隐约约感觉有什么不对,这一夜是从一个谜语开始的,他编得活灵活现,卡尔文、爱因斯坦……什么都有,却惟独没有谜底,他到底什么意思?

  “第三个是高干子弟,局长的儿子,后来又是市委书记的儿子,她这次是动了真情了,所有的小心眼儿都收了起来,帮他打饭,帮他洗衣服,怀了三次孕。”

  “三次打胎都是我陪着去的,也是我掏的钱,第一次十六块,第二次二十四,第三次因为太大了,要输血,我撒了个谎,说我妈死了,要回家奔丧,把全宿舍的钱都骗光了。这钱是后来才还的,借我十块的,我还一百万,借我五十的,我还一千万,一分没借光表示同情的,我还了他一套房子。”

  “第三次刚打完胎,那个高干子弟就另找了一个。我把他叫到操场上,他带了十几个人,我这边就只有我自己。他说:你要我就送给你,反正我也玩腻了,他妈的,打胎打得松松垮垮的……”

  “那次我住了十几天的院,出院后坐了三年牢。我撅断了他一根手指头,是右手食指。十几个人压在身上,我什么也不说,两手牢牢地抓着那根手指头,怎么打我都没松开,咬着牙往后扳,扳,扳,直到咔嚓一声,骨茬戳破手皮,从掌心里直拱出来。”

  “她也被学校开除了。等了我三年,出狱后就成了我女朋友。我们去了南方,在那里租了一套房子,跟这里一模一样,就是这张床,这把椅子,这个塑料盆。有一天我给她洗脚,握着她的脚踝说:你这次跑不掉了吧?她说跑不掉了,也不跑了,我这辈子死活都跟着你了。”

  那种感觉又来了,肯定有什么不对劲,可就是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这屋子寒酸简陋,处在这豪华奢糜的行宫里,确实有点不伦不类,但一切还算正常;这故事阴沉狠毒,但处处合情合理,那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如此强烈的不安?我看着他,突然想起了他说过的那对兄弟,如果他不是其中之一,他怎么会知道最后那通电话?如果是……

  眼皮嗒嗒地跳起来,他端端正正地坐着,连手指尖都纹丝不动,“她给我起过无数外号,有时叫我耗子,有时叫我竹竿,有时叫我沙沙毛,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叫得最多的还是坏蛋,她总叫我坏蛋,我想是因为我坐过牢。那时候我在一家香港公司当直销员,一个月工资七百块,天天走街串巷地敲人家的门。有一天我卖了一千二百多元,下楼就发现自行车被人偷了,天上又下起了雨,我一路走回家,第二天就病倒了。”

  “那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电视,没有家俱,连衣服都没有几件,一天三顿吃酱油拌面。我发高烧到三十九度,躺在床上动都不能动,后来还发了肺炎。家里一共就三百多块钱,连住院押金都缴不起,她就出去……”

  “我出院后狠狠地打了她一顿,她一直不哭不动,就坐在那里让我打,打得鼻子嘴都是血。我打累了,她去洗了把脸,回来怯生生地抱住我,头拱在我胸前,小声地说:坏蛋啊,那你让我怎么办?卖了血也不够。我们没有钱呵,坏蛋。”

  “这事我一直记着,但从来不提。她也不提。直到那年春节,她炒了几个菜,还买了一瓶酒,她喝醉了,笑了整整一晚上,还指着自己的心口问我:这里是干净的,你信不信?这里是干净的,你信不信?……”

  “那两年我们在一张桌上吃饭,在一张床上睡觉,但我一直没碰过她。她试过很多次,每次都被我粗鲁地推开。后来她就搬走了,一个字都没留下。我旷了十天工,到处找她,最后终于找到了,过去把她的衣服行李捆好背回来,一句话都没说。她就那么跟着我走回家,上公车时人特别多,她伸手帮我提行李,被我一巴掌打开,手背都打红了。”

  “……还是没碰她。有一天晚上我自慰,她听见了,转过头来看着我,那天晚上月亮很大,连她的睫毛都能数得清,她什么也没说,就对我笑了一笑,笑得特别好看。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发现她枕头上湿了一大片。”

  “后来……后来就是钱了。”

  “那次生病以后,我发了第二个毒誓:如果我这辈子赚不到钱,我就一辈子不碰她。几年里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就跟你现在一样,恨不能去杀人放火,你还不肯死,我是死都可以。有时候甚至想绑架我们老板,调查他的行动路线,多次请公司的保安吃饭……”

  直到有一天,他在路上遇见了那个被他撅断食指的高干子弟……

  ……

  他掀开枕巾,下面是一个紫黑色的盒子,方方正正的,隐约有一点树木的清香。他来来回回地摩挲着,忽然笑了起来,“你看,这就是她,”说着抽开盒盖,露出了满满一盒黑粗的砂,他伸手抓了一把,然后手掌平摊,骨灰从指缝中瑟瑟地漏下来,最后只剩下一块一角硬币大小的骨片,他说:“烧得太粗糙了,是不是?这么多硬块。你猜这块是哪个部位的?头?胳膊?腿?”我气都喘不过来了,他把那块骨头放在鼻子下闻着,笑得无限幸福,“我这辈子没什么朋友,只能跟她说说话,我每天枕着她,可是,一次都没梦到过她。唉,操纵这世界多么简单,可梦见一个人,多么难啊。”

  骨灰盒下压着一封信,他拿起来递给我,那是两张最普通的十六开信纸,纸都发黄了,边角皱折,看得出已经被读过了无数次,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在心里默念:

  ……

  现在我们可以见面了,十七年前订的约会,我知道你不会失约。这十七年来我天天都在诅咒你,不过现在我想明白了:你不欠我什么,而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你打过我一次,我打过你二十几次,还欠你二十几次;我为你留下了两个疤,你为我留下了无数个,还欠你无数个;你跟我的时候没有过女人,我跟你的时候有过四个,还欠你四个;你没打过胎,我打过三次,还欠你三次。你说这是个什么样的人间呵,凭什么这么少,又这么多。你欠我的,只有一个苹果,咬过一口的苹果,核桃一样的苹果……

  有时候一闭眼就能看见你,六岁那年,你穿着大人穿旧的中山装,鞋带没系好,拖拖拉拉的,你小时候又丑又脏,你一路跟着我哭,你说:不卖,不卖,不卖,不卖……,你是嫌钱太少吧?坏蛋,再过二十年,给你一百万,你就把我卖了。

  九岁那年,你当上了三好生,第一次为我打架,就因为别人拉我的辫子,你太矮了,打也打不过,坐在地上一脸是泥,你小时候是个讨厌的鼻涕虫,但你不哭,一次次站起来跟人打,我当时想:坏蛋,打死你才好呢,他们都说我是你老婆,可我从来都不是。

  十岁,你肯定不记得了,你把六块橡皮偷偷放进我桌里,我把它摔在地上,红色的小猪跳起来,绿色的小鸡跳起来,你不要脸,不要脸,坏蛋,你小时候总那么不要脸,可那种橡皮已经买不到了,百货商店的售货员说:这是哪辈子的事啊,带香味的橡皮?早就停产了停产了。

  十二岁那年,你掉进了水里,我推的,你不喊救命,一个劲儿地瞎扑腾,你快淹死了还会咳嗽,看着真可笑,坏蛋,你小时候总那么可笑,那天被我妈骂了两个小时,她说: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他死了你就得给他偿命。我想:杀死一个坏蛋还得偿命,还讲不讲理。

  我一直恨你,连做梦都想杀了你,你不知道吧,也许你知道,你总说我残忍,坏蛋,可你的三楞刮刀至今还在王飚手里,你捅了他十几刀,女伴们都说:女人啊,如果有人肯为你杀人,那你就是天下最幸福的,我是女人,我恨你,你这个杀人犯,可直到头发全白我才明白:原来这一生啊,只有恨你的时候最幸福。

  十六岁,你瘦得像根竹竿,你一身是血,被打倒了九次,打倒九次还能站起来,我说得没错,你活该,你以为我会感动,可你知道我有多恨你?我说:我宁可被人轮奸,也不想看你一眼。再过几年,你为我坐牢去了,那个恶棍说要把你弄死在里面,那时候我想:坏蛋,现在不一样了,我宁可被人轮奸,也想再看你一眼。

  出狱那年你二十二岁,你说你学会了烫衣服,还会按摩,你带回来两百块钱,给我买了一双鞋,小了一号,夹得脚生疼。你一身伤疤,腿上有两道,腰上有两道,后背是被烟头烫的吧, 九个圆圈,我想叫你和尚来着,却怎么也叫不出来,眼泪落在你的背上,我笑起来,说天太热了,这么多汗。坏蛋,你从来不说这些伤是怎么来的,你总是说:别看了好不好,我怕吓着你。

  ……

  你太瘦了,所以我叫你竹竿;你睡觉时磨牙,所以我叫你耗子;你脑袋是方的,所以我叫你砖头,还有傻子、葫芦、蒜瓣儿……,沙沙毛是个少儿不宜的词,你这辈子也不会知道了。可是,我叫过你亲爱的没有?亲爱的坏蛋,亲爱的坏蛋,亲爱的坏蛋,坏蛋,坏蛋,你说这是个什么样的人间呵,凭什么这么少,又这么多,每一天都像这十七年……

  ……

  我愣愣地看着,他满面通红,额头青筋暴起,在屋里来回踱了两步,突然一把将我拖了起来,“走!”他咬着牙说,“跟我走!我带你看我是怎么报仇的!”

  ……

  那是一幅什么样的景象啊,到处都是火炉,四壁烤得焦黑,一条条地沟纵横交错,沟里流动着血红粘稠的汁液,冒着蒸汽,咕嘟嘟地翻腾着,带着呛人欲呕的臭气。屋子中央是一个巨大的笼子,边框烧得通红,笼子下的铁池里血水蒸腾,热浪滚滚,离着五米远,我还是感觉皮肤像撕裂了一样的疼。笼子里有一张大铁床,床上坐着一个——天哪,我也不知道那还能不能算是一个人,没有手,没有脚,没有耳朵,没有鼻子,眼窝里是两团破棉絮一样的皱肉,全身上下乌紫赤红,活像一头剥了皮的猪。一听见声音,这个“人”立刻张开了没有舌头的大嘴,像猪一样尖利地嚎叫起来。

  “有时候我实在很佩服我的这位老同学,”他尖声笑着说,“他到这里两年了,居然一直没死,你说是不是很神奇?”他拿起一把锋利的铁叉,伸到笼子里戳了戳那堆肉,那堆肉上下乱蹦,嘶声长嚎,一声比一声凄厉,一声比一声瘆人,两只残臂哐哐地砸击着身下的铁床,“你看,他多么活泼,多么有劲,有时候还会哭,哈哈……” 我顺着门慢慢滑坐到地上,满身淋漓的汗。他收回铁叉,从屋角的铁架上插一大块生牛肉,又一次伸了进去,笼里的那堆肉蹦得越发激烈,如果不是隔着铁笼,估计连屋顶都能撞破。他啧啧叹息:“真可惜,他今天不饿,否则你就能欣赏到他表演吃肉了,哈哈,他吃肉的样子简直是精彩绝伦,精彩绝伦!哈哈。”然后放下铁叉,半跳半走地来到我面前:“我找到他时,他说他想做一个六根清净的人,哈哈,一个多么有理想的人啊,一个……,所以我剁掉了他的双手双脚,剜掉了他的眼睛,割掉了他的鼻子、耳朵、舌头,还有下身,哈哈,六根清净,六根清净!哈哈……”我几乎要昏过去了,笼里的那堆肉一直冲着我啊呜啊呜地大叫,叫得我毛发倒竖,他仰天狂笑:“听懂了吗?他让你去报警呢,哈哈,把警察局长叫来吧,哈哈,把法院院长叫来吧,哈哈,把全世界都叫来吧,哈哈,哈哈……”

  斯坦威:Steinway,名贵钢琴的典范,一八五三年创始于美国纽约,是肖邦国际钢琴大赛、柴科夫斯基国际钢琴大赛的指定用琴,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全世界著名钢琴家的首选用琴。流行明星中,猫王、约翰·列侬等都是该品牌的忠实顾客。索斯比拍卖行一九八零年拍卖过一架斯坦威大钢琴,成交价三十九万美元。约翰·列侬生前用过的一架斯坦威黑檀木竖式钢琴,拍卖估价在九十万至一百一十万英镑之间,合人民币一千一百万至一千三百万。

  在中国大陆的钢琴名店中,一架斯坦威九尺琴售价一百三十五万元,这笔钱可以买普通钢琴一百多架,买组装电脑五百余台,如果买成打折机票,可以在北京和上海之间飞行三千四百次,每天往返一次,可以飞上将近五年。

  二零零四年春运期间,有个买不到火车票的四川民工流落北京街头,经过民航售票处门口时,他站了很久,然后发誓道:老子这辈子一定要坐一趟飞机,一定要!
灵魂,安息吧!流干了高贵的血.剩下的,是Hero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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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艾乐森
这些日子我一直呆在贝奇行宫,身边总是围着几十号人,个个斯文有礼,说话慢声细气的,态度低眉顺眼的,除了没净身,其它无可挑剔。每到晚餐时分,行宫上下热闹非凡,传膳的、布台的、送菜的,像蝴蝶一样穿梭往来。当皇帝也不过如此。我是说,等你真的当上了皇帝,感觉也挺无聊的。《花花公子》的创始人海夫纳说:没什么比结婚更耽误性生活了;要我说,没什么比山珍海味更倒胃口了。什么山八珍、海八珍、飞天入地八珍,听着跟花儿似的,真吃到嘴里,也不过就是个玩艺儿。就说驼峰吧,肥得跟猪奶子似的;鱼翅就是粉丝它二大爷,爷俩一个味儿;最让我想不通的是鲸鱼鞭,那东西又苦又骚,还有股汗脚味,说句那个点的话,就跟炒牛*没什么区别,居然也能称作是珍馐美食,估计这有钱人的脑花是让蛆给拱了。说出来没人信,我现在经常想的竟然是我女朋友做的蒜蓉菠菜,放点盐,放点油,看在眼里绿绿的,咬在嘴里脆脆的,我以前每次都能吃上两大碗米饭,可现在,唉。

  吃腻了,我就开始玩,贝奇行宫里除了没有女人,其他应有尽有,我打了几天保龄球,从八十分打到一百八十分,把手指甲弄劈了,最后发现还是躺在球道上睡觉更有意思;骑过两天马,屁股都磨破了,马仆在旁边笑着安慰我,这马仆是前香港的资深骑师,出身书香世家,一开口就是典故:“你这是——久不乘骑,髀肉复生啊。”私人戏院有个小放映室,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电影,至少也有一万部吧,首先是内参,部长挖鼻孔,总统抠脚丫,布莱尔下身的CK小可爱,等等,也有国民党士兵残酷镇压我进步学生的矫健身影;然后是黄片,教授九九八十一种交媾技巧,每一种都发人深思,直捣虚无;最变态的当然是日本人,他们拍了一个叫《御用牙》的片子,里面的男主人公为了提高性能力,每天都要干漏一麻袋大米……,还有艺术,基斯洛夫斯基的《红》、《白》、《蓝》、《机遇之歌》,看到最后,仆人们轻手轻脚地把我抬进卧室,还拿丝巾帮我擦腮边老长老长的哈喇子。

  我的卧室长八十米,宽六十米,中间的大床最少也可以睡三十人。每当晨风拂动床帷,太阳从窗边升起,我就会艰难地从梦魇中醒来。外面阳光普照,海鸟在青天碧海之间翩翩飞舞,渔夫们荡舟往来,歌谣相答,笑得灿烂无比。而我心中却总是冰凉,看着这绝世的美景,我就像掉进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我漂浮其间,越沉越深……

  那地方就在我的床下。潮湿的地下巷道,炙热的火屋,铁笼中的烂肉,粘稠赤红的血水,以及梦中也能听到的,那杀猪一般的嚎叫……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留在这里,更不明白,为什么我一直都不肯离开?

  把蚯蚓放进蛇窟,蚯蚓就会变成最毒的蛇。

  他把这句话写在一本书的扉页上,那本书叫《来生镜》,讲的是有个人在古墓里挖到了一面神奇的镜子,这面镜子照不见自己,却能照见来生。消息传开后,人们纷纷赶来,乞丐照出了富翁,妓女照出了公主,还有一些人结局悲惨,他们或为猪狗,或为蛆虫,有一个甚至变成了茄子。后来来了一个年轻人,他在镜前站了整整一天,他笑,他哭,镜子却始终空空如也,不光看不见来生,连今生都没有了。

  现在我渐渐明白,我就是那个没有来生的人。当一切映像都已消失,我还在借来的地方,过着借来的生活,今世还没过完,来生就已透支殆尽。

  飓风就是那天来的,从山脚开始,摇动枝叶,卷沙扬尘,吹折了千百棵树木,直吹到山巅绝处的贝奇行宫。四只蓝喙天鹅无端惊叫,在水面上振翅狂飞,乱落羽毛如雪,一只只大狗小狗没命狂吠,马群越栏而出,在无路之处踏泥狂奔,突然间霹雳大作,风雨声凶猛响起,巨浪拍空,天昏地暗,梁柱吱吱摇动,屋瓦纷纷抛落,巨石垒砌的围墙轰然倒塌,图书馆内外纸片纷飞,我心中震震,跟着仆人跌跌撞撞地冲向地下室。风越来越强,吹得伞破衣飞,那扇门久久不开,一群人用手推、用脚踢、用肩膀撞,天地间惊雷滚响,一片惨白,满眼都是狂乱的风雨。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扇门终于咣当一声打开,人们失魂落魄地涌进巷道,我抖落身上的雨水,看见巷道深处火焰明灭,我的朋友在没脚深的水里盘腿而坐,正笑吟吟地看着我。

  “好大的风。”我说。

  “好大的风。”他说。

  “再这么刮下去,你这地方就毁了。”我说。

  “毁了。”他说。

  人们不断地涌进来,巷道充斥着一股极其浓郁的腥臭之气,越往里走,这味道就越浓,我快窒息了,他依然笑吟吟地坐在水里,嘴歪着,眼眯着,白眼球灼灼闪光,像个恶鬼附身的婴儿。我大声咳嗽起来,他扶墙站起,脸上的肌肉不停抽搐,“进去看看吧,”他笑着说,“他死了,死得精彩极了,精彩!”

  ……

  艾乐森:Eilersen,丹麦家居产品的经典之作,品牌创始于一八九五年,初期主要制作马车,一九三四年工厂被大火烧毁后,艾乐森公司开始生产高品质的软体家具,七十余年间逐渐成为全球高品质沙发的典范。

  艾乐森沙发以简约、舒适的设计理念著称,用户包括北欧各国王室及全世界的名流。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款双人沙发售价四万三千六百元;丹麦王子佛雷德瑞克结婚时即选用了一款设计独特的休闲椅为御用沙发,该沙发在中国售价四万零七百元,相当于中国沿海城市一个餐厅服务员四年的工资收入,如果买廉价书包,可以买八千个。
灵魂,安息吧!流干了高贵的血.剩下的,是Hero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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